媒體人彭文正指控蔡總統博士論文造假,遭檢方依加重毀謗罪嫌起訴,又因滯美不歸,現更被法院通緝。(資料照片/王傳豪攝)
媒體人彭文正質疑蔡英文總統的博士論文造假,但檢方查出,蔡英文確實於1984年取得博士學位,彭卻欲以聳動言論貶損總統名譽,今年3月依加重毀謗罪嫌起訴彭。不過,台北地院10月開庭時,彭拒絕出庭,檢察官劉承武認為,彭屬故意無故不到庭,具逃亡之虞,當庭聲請拘提、通緝彭文正,隨後遞狀聲請;法官審理後,今天(19日)正式對彭文正發布通緝。
北院10月20日開庭,彭文正辯護律師張靜代讀彭文正的聲明,說因為政府無能的防疫政策,他已打過兩劑疫苗,返台卻還要集中隔離14天、自主健康管理14天,他在美國被監控、手機被駭,若返台集中隔離,擔憂自己恐有生命危險,因此拒絕出庭,也無法出庭。
張靜還說,現在彭文正在美國,就像是當年孫中山奔走革命事業,「因為政府實在太爛了」。
劉承武認為,刑事被告有出庭義務,是天經地義的事,法官已給彭文正4個月時間返台,彭仍無故不到庭,拖延訴訟進行,並藏匿美國,在美也沒有固定住所,具逃亡之虞,程度甚至可以通緝,因此當庭聲請拘提、通緝彭文正。
劉承武並遞狀指出,彭文正連續2次收傳票不出庭,沒有其他方式可以確保審判進行,拘提、通緝是最小傷害手段,強制處分並無過當。對此,彭的辯護律師認為,準備程序被告可以不出庭,況且台灣防疫並未成功,彭回台灣有染疫風險。
檢方回應,逕行拘提及通緝在任何程序皆適用,包含準備程序;刑事訴訟審判的對象是被告,彭文正的犯意只有他能說清楚,辯護人主張準備程序不得拘提、通緝都不足採信。
聲請狀也說,檢察官不可能眼看被告一直找不合法、不正當的理由拖延訴訟,也不能只是口頭主張拘提和通緝而沒有遞狀作為,如此將讓犯罪被害人認為台灣司法無能,因此開庭先主張拘提、通緝彭,隨後補書狀呈庭。
法官審理後,19日正式對彭文正發布通緝令,裁定理由為「被告已表明不願回國、不願到庭之意思,所提不到庭之理由均非正當,甚至謬稱其居住地址為白宮,誑稱『等國際刑警來抓,如果駁火最好』等語,足證被告有逃亡之事實,而被告身在我國法權所不及之美國,無拘提之實益。是按《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於110年11月19日予以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