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遭共軍吸收,在台發展組織,被依《國安法》判刑4年,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防部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赴中國經商,被中國情治單位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多次以金錢、名酒、茶葉等利誘現役軍官加入,要求在台海發生戰爭時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新北地方法院依《國家安全法》判杜4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4日)駁回上訴,維持4年徒刑。杜聽完判決時原表示不想多談,但又突然說自己「蒙受不白之冤」,但未表明是否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杜永心在1994年退伍後即赴中國經商,被共軍情報單位總政治部(已於2016年1月改組為「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迄今仍俗稱「總政」)相中吸收,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
杜永心返台後,得知服役時認識的蔡姓陸軍中校有經濟困難,就鎖定蔡為目標,陸續以蔡男結婚、買車等名義交付紅包、招待國外旅遊、協助支付蔡母醫藥費、贈與茶葉、貴州茅台酒等禮品的方式,試圖籠絡蔡男。
杜永心還邀蔡男適時對總政表態,必要時拿出誠意為中共效忠,若台海發生戰爭則採取消極不抵抗作為,使蔡男成為支持中共組織之一員。蔡男起初不以為意而收受杜的金錢及物品,但因杜永心積極要求蔡男錄製影像表示友好中共等表態之舉,察覺不妥而拒絕,杜永心發展組織之行為因此未遂。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2019年9月24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從蔡某居所處扣得杜永心與蔡會面時的錄音檔案及茶、酒等物,蔡並自願繳交杜永心贈與的20萬元。
一審審理時,杜永心否認自己是共諜,辯稱是為了哄勸蔡繼續從軍,才吹牛自己認識中共高層,並向蔡謊稱將來可以叫共軍不攻打他,但其實並不認識中共高層。送禮只是因為很尊重蔡姓中校孝順母親,所以一直關心對方,沒有要對方投共。
新北地院認為,杜永心身為退役軍官,領有國家俸祿,卻罔顧對於國家應有之忠誠,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雖然邀約對象僅有蔡男1人,但反覆邀約之行為次數甚多、歷時甚久,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1款之規定,處有期徒刑四年。
案經上訴,高院刑事庭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