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反同基督徒迷信宗教,不能理智思考,並因為宗教偏見而對異己充滿偏見時,不只沒有同情心,也不能說理;他們如果嘗試合理化一己的偏見,就會產生一堆歪理怪論!(攝影:陳品佑)
利用群眾的恐懼心理來達致統治的目的,使他人因為恐懼而自願地服從某一主張或社會秩序,這是非常低成本的統治手段,而且也非常有效。因為恐懼是非常原始的情緒,往往源於非理性,同時也可促成非理性,只要統治者懂得去誘發並重塑群眾的恐懼心理,群眾因此就可能被恐懼統懾,而掌權者就可以為所欲為。
明乎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許多反同基督徒總是想方設法妖魔化同性戀,或妖魔化同婚。本文要評論的就是美國早期的反同基督徒,如何誘發社會大眾的恐懼心理,以合理化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並以安妮達布來恩(Anita Bryant )的反同運動---<救救我們的孩子> (Save Our Children-見影片)為例。
安妮達布來恩在1958年在選美會中勝出,成為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小姐;次年在全國選美會中贏得第二名。 她是虔誠的基督教南方浸信會信徒,因此思想非常保守。1977年佛羅里達州的達德郡(Dade County)通過禁止歧視同性戀的法令,這令當時許多反同基督徒,包括安妮達布來恩非常氣憤。因為按此法令,同性戀不是問題,社會大眾不應歧視同性戀;這明顯有違宗教右派的信仰。
救救我們的孩子
結果安尼達布來恩以她的美后名氣,帶頭反對這項法令。她說身為一名母親,這法令對她十分不公,因為現在令她不能按神在聖經的命令,教導她的孩子同性戀是罪惡,否則就是歧視同性戀者。結果為了反對這法令,她開始了一個名為「救救我們的孩子」(Save Our Children)的宗教右派的反同運動。她到處宣傳同性戀不能生育,同志因此唯有吸收徵募(recruit)美國少年人才可能增加同性戀人口,如果我們不反對同性戀,同性戀者將會使我們的孩子一個一個地變成同性戀者。所以她說, 美國人必須打擊這種將同性戀合法化的法令,以挽救美國的孩子免於被同性戀侵犯與吸納為其成員。
為了爭取民間支持以反對有關法令,她到處遊說演講,盡力抹黑同志,不斷宣傳同志褻玩小孩的故事,繪影繪色,但故事出處往往不詳。但她的演講加深社會對同性戀的偏見,給予普羅大眾一種印象,以為同性戀都是心理變態褻玩小孩的男人。
「救救我們的小孩」運動在開始取得極大的勝利,令不少郡區拒絕通過有關反對歧視同性戀的法令。安尼達得意忘形,決定全國遊行演講。這運動之所以可能在開始時取得勝利,在於70年代末,美國走出來的同志不多,許多人不認識同志,對同性戀無知,輕易受騙;再加上安尼達布來恩又是美女又是母親,訴諸母愛,動之以情,難怪社會大眾因此上當,以為同志都是變態與不正常。當大多數的同志都躲在衣櫃裏,不敢現身反抗,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無怪乎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無知,以為同性戀都是鬼鬼祟祟的變態男人。
但,安尼達的得意與囂張,正是她失敗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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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決定全國演講造謠之後,許許多多的同志再也忍不住了,他們集體走出來,現身闢謠抗議。美國德州的休士頓(Houston),有6千名同志走上街頭抗議安妮達布來恩胡說八道。自此之後,美國其他大城市,亦有上千人走出來要求公道。這些走出來的同志,令社會驚訝同志無處不在,而且有些還是他們認識的朋友或家人,並不是甚麼變態猥瑣小人,同性戀褻玩小孩的謠言不攻自破。第二年,她接受演講的邀請次數,劇跌百分之70!進入80年代後,雖然宗教右派勢力一樣強盛,但相信安妮達布來恩謠言的人數不足以反對通過有關法令,「救救我們的小孩」運動結果無疾而終。
為了打擊同性戀,美其名曰維護道德,卻不惜造謠抹黑同志,這是那一碼子的「道德」? 可是,這是反同基督徒最常用的手段,把同性戀者抹黑,使社會恐懼厭惡,以達反同的目的。
再看看台灣的反同基督徒與護家盟,豈不與40年前的安妮達布來恩的<救救我們的孩子> 運動類似?護家盟說同運團體推動「同志文化與性解放意識形態」--不講情感只要性慾,試圖藉由性誘惑,讓孩子失去耕耘情感的能力,甚至被帶成同性戀者。護家盟唯恐不及,還說同志諮詢熱線在全省各地舉辦 多人性愛講座、多P究竟怎麼搞,場場爆滿,加開場次;教導青少年用APP進入男同性戀圈;教導如何找同志三溫暖當玩家;教導女生怎麼跟陌生女子一夜情;推動開放娛樂性藥物,享受性愉悅;不斷開課教導12歲到20歲的青少年如何與同性進行性行為;請男或女同志分享多P性行為云云。
這種言論不誇張不可怕嗎?但,這正是反同者的目的,以社會大眾,尤其是對同性戀無知的異性戀者的恐懼心理,令人厭惡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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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達布來恩根本沒有真實數據証明同性戀者都是褻玩小孩的人,就如護家盟與台灣的反同基督徒一樣!安妮達布來恩最大的反同原因根本不是她表面上所說的救救孩子,而是因為她的宗教反同,結果她以為她無論如何都必須反同,包括不惜製造故事醜化妖魔化同志,甚至利用孩子挾持兒童來包裝她的反同思想! 台灣反同基督徒現在做的豈不就是同一件事?
亂倫正確?
安妮達布來恩後來自己說得很直白: 同性戀錯誤,因為上帝當年造亞當與夏娃,而非亞當和布斯 (If homosexuality was the normal way,God would have made Adam and Bruce)。所以,這就是她的反同最根本的原因!
但這種反同邏輯非常糟糕,換言之,如果上帝允許同性戀,上帝會創造兩個男人,即亞當和布斯;如果這推理正確,或假設這推理正確,那亂倫是正確的,我們應當鼓吹亂倫。因為按此邏輯,如果亂倫是錯誤的,那上帝應會創造亞當和夏娃,還加大衛和瑪麗,以讓兩個家庭的後代交配。上帝既然只造亞當和夏娃,那亞當的孫子孫女必然來自亞當的女兒與兒子交配,甚至亞當和自己的女兒發生性關系,夏娃和兒子有染。
按Anita Bryant的邏輯,由於上帝沒有創造兩個家庭,只有一對男女,所有人類由此對男女而來,那證明亂倫正確;因為如果上帝反對亂倫,如果上帝認為亂倫邪惡不對,上帝必會創造至少兩對夫婦。但上帝沒有如此做,因此亂倫正確。
你說,這結論如何?那些以此邏輯反對同性戀的人,是否準備接受由此邏輯推演出的結論,以為亂倫正確?
由此可見,以聖經創造論的故事來反對同性戀,是多麽的無理與幼稚。可惜,這種荒謬是那些迷信宗教,對同性戀有偏見,和有腦不用的人難以察覺的。如果我們一步一步向他們引證解釋,思維健全的人,而且還有良心,至少也應為自己的愚昧感到不好意思。但被迷信主宰的反同基督徒,他們是根本沒有這種反思的能力。這也是為甚麼我常說,反同基督徒思想的危險,不是反同,而是反智,結果可以合理化一切不合理的事,甚至不擇手段利用人的恐懼心理去達到他們想達到的目的!
基督徒搖身一變成為施害人
當中國與台灣的基督以宗教理由反同時,甚至造謠妖魔化同性戀者,不只令有識之士不齒,如果稍懂基督教在中國的歷史,更令人感傷與遺憾,因為基督徒以前也是被反基督教的人妖魔化的對像,但現在基督徒竟然忘了這段歷史,不是對異己更有同情與同理之心,反而搖身一變,成為施害人,而其方法竟然與當年反基督教的人同出一轍!這不遺憾,不諷刺嗎?
當年當基督教傳入中國時,信者不多,而且由西方人傳入,說是異教。 基督徒當時在中國無疑是少數與弱勢,還有新奇,結果就這樣成了汙衊的對像。1746年福建巡撫在上表朝廷時,還大力控訴天主教傳教士,說甚麼「查西洋人精心,計利獨於行教中國一事,不惜巨費……去其父子,絕其嗜欲,終身為教皇行教,甚至忘身觸法,略無悔心。至中國民人,一入其教,信奉終身不改……又如男女情欲,人不能禁,而歸教之處女,終身不嫁,細加察究,亦有幻術詭行,以天朝士民,而冊報番王,以邪教為招服人心之計,尤不可測」;甚至有人還說基督徒在聖餐時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是主張食人肉喝人血的邪教!
耶穌的信徒被喻為邪教徒,還說甚麼有幻術詭行,當時的基督徒亦可說是過街老鼠,但看看今日許多基督徒如何對待與談論同志?豈不也一樣無知,甚至造謠攻擊,語不驚人死不休?
大概在2006 年,王永信牧師為文攻擊同志,同樣利用讀者恐懼心理誤導讀者。 他在文章中說同性戀者要「使世界成為同性戀世界」,其終極目標是使一個一個的社會成為同性戀社會。這還不止,他還說同性戀為達這目標,如何一步步進行短期計劃,這些計劃包括:一夫多妻合法,一妻多夫合法,亂倫合法化,三人或以上結婚合法化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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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他說的是否有理據,其言論根本就是互相矛盾!同性戀如果要使世界變成同性戀社會,為甚麼同性戀的計劃會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等?這些豈不是異性戀嗎?如果同性戀會使人類絕種,使世界滅亡,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又如何使人類絕種?
這是任何有腦會用的人都看得出的矛盾言論,但反同基督徒因為迷信宗教,為反而反,往往一點都看不出有甚麼問題!
當反同基督徒迷信宗教,不能理智思考,並因為宗教偏見而對異己充滿偏見時,不只沒有同情心,也不能說理;他們如果嘗試合理化一己的偏見,就只能生產諸如此類的歪理怪論!王永信牧師恐怕到今天都還不知道自己的言論有多麼愚蠢多矛盾!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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