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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95.7億!後年報稅有感 財政部公布調高111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

上報快訊/陳螢雪 2021年11月25日 11:36:00
財政部公告調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等,民眾後年申報綜所稅時將可適用節省不少稅金。(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財政部公告調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等,民眾後年申報綜所稅時將可適用節省不少稅金。(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財政部24日公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25日)到立法院財政會員會備詢前受訪表示,這次調整主要是依《所得稅法》內建的調整機制,不論雙薪家庭或單身族群都受益。

 

對於是否可能因近期通貨膨脹,而調降大宗物資關稅?蘇建榮指出,大宗物資關稅、營業稅、貨物稅等都有相關調整機制,行政院物價小組持續關注中,只要有政策性決定,關務署就會配合調整、辦理。

 

 

由於物價漲幅已達門檻,財政部24日正式公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等也跟著調整,免稅額將由8.8萬元調高到9.2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元調高到20.7萬元。財政部表示,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95.7億元,將於112年5月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及第3項、第5條之1及第14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賦稅署說明,上次調整年度為106年度,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與106年度適用的指數相較,上漲4.17%;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7年2月7日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調高這3項金額,並自107年度施行,爰以該年度為調整基期,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7年度適用的指數相較,上漲3.35%,都已達到調整標準,因此依《所得稅法》規定按上漲程度調整。

 

依此規定,綜所稅免稅額調高4000元,由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課稅級距則由54萬、121萬、242萬及453萬元,分別調高到56萬、126萬、252萬及472萬元。標扣額也調高4000元,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有配偶者調高到24.8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扣除額更可調高7000元,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

 

依照賦稅署公告的標準,若是雙薪4口家庭申報綜所稅時,可多扣除免稅額1.6萬元、標扣額8000元、薪扣額1.4萬元,合計共可多扣除3.8萬元,按適用稅率5%至40%計算,可省稅1900元到1.52萬元。若是單身上班族,將可多扣除1.5萬元,至少可少繳750元。

 

至於營利事業及個人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地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因CPI漲幅未達《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的10%以上,因此未調整。

 

財政部指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調整,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新台幣95.7億元,納稅義務人於112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取自財政部賦稅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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