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12屆政協第5次會議3日下午3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湯森路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政協」)3日下午3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會中由政協主席俞正聲的「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開場,俞正聲於會中再次強調不允許台獨思想,再次重申「一個中國」的原則。
延伸閱讀:俞正聲56分鐘開幕報告:會深化與台灣民代及青年交流
中國政協於1948年成立,翌年正式召開第一屆會議,代表任期為5年,全體會議每年召開,2017年舉辦的已是第12屆全國委員會第5次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又稱「新政協」,以別於1946年1月召開的國共談判(舊政協)。
所謂「舊政協」即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國民黨與共產黨在重慶為組新政府而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協商會議於重慶召開,參加會議的計有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同盟、中國青年黨和社會賢達。
同年11月,國民黨宣佈召開「國民大會」,遭共產黨視為單方面撕毀政治協商會議決議。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佈紀念「五一」國際勞動節的口號,提出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聯合政府的號召,籌備新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1月30日,北平宣佈和平解放。
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在北平開幕,參加會議的有23個單位的代表共134人。
9月17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2次全體會議正式決定將新政治協商會議定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屆全體會議在北平隆重舉行,宣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正式成立,參加會議的有46個單位的代表共662人。
在這次會議中,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這3個為新中國奠基的歷史法案。
會議還通過了關於中國國旗、國歌、首都、紀年等項決議,同時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屆全國委員會的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當時還不具備召開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下,肩負起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重任。
1954年9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至此,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第1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完成歷史使命。
延伸閱讀:一次看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益義務
根據官方網站的公開資料,政協的主要功能為「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本準則。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並組成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第11屆全國委員會設立了: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臺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等9個專門委員會。
【加入上報國際圈,把世界帶到你眼前!】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