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准林秉樞羈押禁見,林被送往囚車時向高嘉瑜道歉,還說「絕對沒有偷拍,嘉瑜也常傳一些照片給我。」(擷自民視新聞Youtube 頻道)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日前被男友林秉樞施暴,造成高嘉瑜臉部、脖子、四肢多處瘀青,林甚至還以私密照要脅對方;1日凌晨林秉樞遭檢方上銬拘提到案,檢方複訊後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2日)凌晨2點獲准,林秉樞被帶上囚車前,還大聲對守候的媒體說,「她(高嘉瑜)應該很開心啦,當初很多網友去罵周玉蔻的時候,她私下也很開心啊;很多人在罵總統的時候,她私下也很開心啊!」「她其實個性不好」、「絕對沒有偷拍,嘉瑜也常傳一些照片給我。」
因為向高嘉瑜施暴而躍上新聞版面的林秉樞,2日凌晨2點多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林秉樞在被法警帶往囚車時向高嘉瑜道歉,他表示,「我確實讓她受傷了,她其實個性不好,我個性也很不好啊。」
但他否認有偷拍或性愛影片,「絕對!絕對!絕對不是事實」!林秉樞強調,「絕對沒有偷拍,嘉瑜也常傳一些照片給我。」他還說,「有些私密照是我幫她拍的,但也有她幫我拍的,她掌鏡的也很多啊,都沒有外流」;至於私密照是否都在檢方手上,林則強調,「這就不說了,但是沒有外流。」
林秉樞1日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被警察押解下車時便已強調,「第一,我和高嘉瑜在一起的時間,我們在飯店曾經拍過很多影片,剛剛在警察局...」,未料還沒說完就被警方打斷。移送過程中,他被記者問及「要不要跟高嘉瑜道歉」、「有沒有偷拍」,林理直氣壯地回應「我沒有偷拍」,還說是「高嘉瑜傳很多照片給我」,事後還指出私密影片是2人在一起時,「高嘉瑜掌鏡拍的」。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秉樞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等7罪嫌,且有逃亡、滅證、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另也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權衡被告所涉此案犯行之危害程度,與羈押對被告個人權益所生限制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性,因此聲請羈押禁見;2日凌晨2點多,新北地方法院准予羈押並禁止見接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