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驚傳獸父性侵大女兒長達5年、並猥褻小女兒的人倫悲劇。(示意圖/pixabay提供)
台中驚傳單親爸爸性侵親生女兒的人倫悲劇!台中市1名獸父育有2幼女,自2015年至2020年間,竟性侵自己的大女兒長達5年,男子不僅對大女兒伸出魔爪,連當時就讀小4的小女兒也不放過,是大女兒見狀大聲喝斥並拿平板錄影才罷手;台中地方法院認定這名獸父對大女兒分別犯下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98次及62次,對小女兒犯下1次強制猥褻罪,依一罪一罰合計將他判刑598年6月,合併執行1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2名未成年女兒同住在台中市區,於2009年11月間與妻離婚後,妻子搬離住處,男子便與妹妹及2女兒同住,由妹妹替代母職照顧他的2名年幼女兒。未料,男子不知善盡為人父親之教養責任及人倫分際,為滿足一己性慾,長期性侵大女兒,從2015年9月,大女兒就讀小4開始,到2020年10月,大女兒就讀國三止,每月在家中性侵大女兒2、3次。
然而,不只在家中,男子甚至在開車時或在公共場所,也會隔著衣服撫觸大女兒胸部及下體;2020年12月12日與女兒到台中市府前廣場逛園遊會時,男子竟仍趁機撫摸大女兒的胸部。
此外,男子又於2018年間某日下午,見小女兒趴在客廳地墊上玩平板,遂坐在小女兒旁邊,不顧小女兒扭動身體加以閃躲反抗,以手指隔著小女兒褲子撫摸屁股及下體;大女兒見狀立即大聲斥責「在幹什麼!」同時以所持平板加以錄影,小女兒則以腳勾動椅子阻擋,男子始罷手而離開客廳。
男子坦承性侵大女兒,但否認對小女兒強制猥褻,辯稱「我當時只是把小女兒臀部當作枕頭躺著,並沒有摸小女兒,且過沒多久就出去買東西」,法官依證人指證,認為純屬男子狡辯之詞,予以判刑。
合議庭審酌,男子身為2名幼女的親生父親,不僅未善盡為人父親教養責任及人倫分際,還為滿足一己之性慾,性侵猥褻2名女兒,嚴重妨礙2名幼女的身心發展,甚至影響被害人對兩性關係及家庭觀念的認知,惡性重大,予以判刑,以資懲儆。
法官認定,男子自2015年至2020年間,總共對大女兒犯下《強制性交罪》98次、《強制猥褻罪》62次,對小女兒犯下一次強制猥褻罪,依一罪一罰每罪各處7年2月至8月不等徒刑,刑期共計598年6個月,合併執行13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