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家暴甚至遭偷私密片,同黨立委范雲與婦女團體3日召開記者會,訴求盡快立法,保護受害者。(張哲偉攝)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家暴風波未平,甚至被爆出遭拍私密片,引發熱議,同黨立委范雲今天(3日)與婦女團體召開記者會,為保障性私密影像犯罪的被害人提出3大訴求,包括「立刻刪除加害人所持有的性私密影像」、「立即下架網路上的性私密影像」、「提供被害人保護機制,包括保護令與心理諮商等」,更主張另立專法,提供更完整保護。
范雲指出,從去年引發重大關注的韓國N號房事件、台灣運動選手性私密照遭竊錄販售事件、台版N號房事件、Deepfake換臉事件,到最近高嘉瑜遇到的暴力脅迫等,她看到一群又一群的被害人正因為性私密影像被未經同意侵害,遭受許多痛苦。
范雲表示,這種對被害人帶來巨大傷害的新型態犯罪,並非只是大家過去認知的非法取得及竊錄,她和許多專家學者及婦女團體都認為,台灣現行的《刑法》已被證實無法完善處理。
范雲解釋道,目前《刑法》中的〈妨害秘密罪〉乃是針對所有類型的竊錄,未曾考量性私密影像的特殊性;〈散布猥褻物品罪〉則是從廣泛的社會法益來看,其所在意的是有無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而非從被害人處境出發的個人法益,且「猥褻」2字也已被多次反映並不適用被害人的性私密影像。
范雲說,這些並非因應性私密影像所設立的法律,不僅罰則較輕、難達到立即遏阻的效果,且也缺乏立即下架、取得通信紀錄與使用者資料等關鍵的被害人保護機制。
范雲去年曾和多位立委陸續提出訂定專法的主張,「在換臉事件發生後,我更提出全立法院第一個能夠一併處理Deepfake換臉的專法版本《未經同意侵害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
范雲強調,專法是較能一次完整保護被害人的法制,但其他如修《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家庭暴力防治法》納入數位性別暴力保護令專項條款、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納入被害人保護,甚或在其他數位相關法制規範平台下架機制等,彼此配套處理,也都是可能的解方。
范雲呼籲,不論行政部門最後採用哪種方式,她和婦女團體都真心期盼,加快修法進程的同時,務必要有被害人迫切需求的法制配套「立刻刪除」、「立即下架」、「被害人保護機制」,才能真正對抗新型態數位世界的性別暴力,不再讓傷害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