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多名香港民主派人士2020年參與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六四紀念集會,遭香港檢方起訴為「非法集結」,13日宣判結果出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13個月有期徒刑;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判12個月;《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被判6個月;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判14個月;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被判12個月;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被判9個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被判9個月;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被判4個月又2週有期徒刑。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否認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要求自辯。黎智英與李卓人另有他案在身,預計刑期一併執行。
《東網》整理,黎智英在本次案件前,就因三起非法集會共獲判20個月。報導指出,73歲黎智英已在獄中服刑數月,「今在庭上所見,其體型及臉部輪廓已經消瘦不少,與昔日『肥佬』的形象格格不入」。在獲知判決以後,黎智英似乎早有準備,神情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