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項公投投票於18日下午4點結束,各地陸續開票中。(設計畫面/資料照片)
1218決戰4公投,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共計4案,第17案至第20案分別為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等4案,晚上8點左右陸續開票完畢,皆由不同意票大於同意票,其中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發起的「重啟核四公投」票數如下:
同意:380萬4755票
不同意:426萬2451票
投票率:41.09%
重啟核四公投是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2019年3月4日時領銜提出,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重啟核四公投提案,源自2018年3月29日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提案主文的一部分,當時因中選會認為該案有違反一案一事項疑慮,於是發函要求更正,最終修定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根據《公投法》第29條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者,即為通過。中選會造冊統計,此次通過門檻為495萬6367張同意票。若最終公投案未能通過,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此外,《公投法》第30條指出,選委會應在投票完畢7天內公告公投結果,通過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