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泮池涉台大論文造假案已4個月,綠營遲遲未表態,直至7日,南社祕書長謝德謙突表示楊泮池應下台。(資料畫面)
楊泮池扯入台大論文造假案,從去年11月爆發迄今近4個月,雖然台大校內及外界不斷發出要求楊泮池下台負責的聲浪,但是綠營一直未事表態。不過,7日南社秘書長謝德謙突發出重炮抨擊,認為「楊泮池應立即下台」。
在3月5日楊泮池出面領各大學駁簽「一中」承諾書,並強調「台灣應與全球接軌」後,獨派對楊泮池扯人台大論文案造假是否要下台負責一事,風向突變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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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關大專院校給陸生的「一中承諾書」,全國大專院校5大協進會5日發聲明強調,此承諾書不是外傳的一中承諾書,應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書面約定合作行為。而台大校長楊泮池則是以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身分帶頭發表此聲明。
聲明中還強調,現因兩岸關係艱困,為使兩岸學生尚能維持往,並持續經營世代對話,才會有承諾書的產生。並指出,台灣需要和全世界競爭,要和全球高等教育環境接軌。且無論是外籍生或者陸生,在課堂上都盡避免涉及政治敏感問題,應以課業為重,並強調「不願看到單純的學術交流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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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聲明,獨派應是有不同解讀。
之前一直未對台大論文造假案提出批判的南社,7日秘書長謝德謙突對此事有所表態,他指出,針對台大郭明良教授論文造假、牽涉身兼中研院士的台大校長楊泮池掛名醜聞引起國際矚目一事,台大公布的調查結果卻無足輕重。
他認為,此調查在委員未公開下卻有人遭「關切」退出。報告固歸咎郭,但存在諸多疑點。例如,未查原始實驗紀錄、委員未利益迴避、最初僅校內人士參與、調查侷限生科院等。對於楊校長責任則隻字未提。
尤其,像楊校長這種學術「要角」每年經費動輒千萬、甚至逾億,「附加價值」可觀。
他表示,教評會雖然解聘郭明良與張正琪,但卻仍認定楊泮池不違學術倫理。然而,根據著作權法第19條,共同掛名者即共同著作人;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第15 條和第22條以下則分別規範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論文作者確實不靠銷售著作營生,卻得享名聲並據以升等或申請研究經費。尤其,像楊校長這種學術「要角」每年經費動輒千萬、甚至逾億,「附加價值」可觀。
謝德謙認為,台灣學術界的論文掛名歪風,其實是腐化、甚至犯罪。蓋學術研究重在求真,既非自己的研究,甚至未參與卻掛名,係屬造假、詐欺。此外,掛名除涉貪瀆,更係對真正研究者的壓榨、剝削。即使後者係「自動奉獻」,亦屬不當得利。根據第84條關於侵害著作權之救濟的反面解釋,論文造假者應受相應的處罰。
他並批評,楊泮池地位崇高,更肩負台灣生醫研究與生技產業發展重任,理應摒除私慾、珍視名譽甚於生命以樹立典範。如今楊泮池掛名、享利益,出事後卻拒不負責。試問,其有何資格帶領台大? 何況,身為校長其難道可以對此事不履行監督義務,或對於台大校譽,甚至是學術界的傷害完全不用負責?
台灣的知識分子自日治時起即確立追求真理、不畏強權、犧牲奉獻的傳統。
謝並舉例,台灣的知識分子自日治時起即確立追求真理、不畏強權、犧牲奉獻的傳統。除了大家熟知,領導抗日的林獻堂,更源於被杜聰明譽為「臺灣醫學衛生之父」、「人格者」的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第二任校長高木友枝的影響。高木校長除創設台灣醫學會、發行《臺灣醫學會雜誌》,更重視品格教育。他無種族偏見,既不禁學生說母語、尊重台灣文化、關心畢業生並以其成就為榮。
1912年前後,總督府欲逮捕從事抗日、學生運動的蔣渭水、翁俊明、杜聰明等人,高木校長力主「教育獨立」、「校園自治」堅拒壓力。他集合學生宣示不反對革命,並舉羅福星為例要學生被處死時笑容以對,方不失醫學生本色。影響所及,台灣不僅出現賴和、蔣渭水等一批以社會為己任的醫生,更確立知識分子的傳統。
楊校長的表現與台灣知識分子的典型差距甚遠。楊推諉卸責卻要學生上倫理課,誠可笑至極!
他說,台灣知識分子的典型也包括,1913年前往中國北京擬以霍亂弧菌毒殺袁世凱的杜聰明和翁俊明;1947年福爾摩沙種族屠殺時寧願被蔣軍虐殺以保護無數菁英的湯德章;以及後來的陳智雄、史明等。1935年,台灣首次選舉時,知識份子更紛紛被勸進。他們花錢參選不求「回收」,遠非蔣家中華民國時期的「牛鬼蛇神」可比。
所以謝德謙認為,楊校長的表現與台灣知識分子的典型差距甚遠。楊推諉卸責卻要學生上倫理課,誠可笑至極!此外,教育部和科技部未本於捍衛學術尊嚴及守護民脂民膏主動調查,根本怠忽職守。新入主科技部的前教育部次長陳良基更屬楊泮池人馬。看來,行政部門毫無期待可能性。為維護台灣知識份子的傳統,他主張楊泮池應立即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