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民進黨政府基於顏面或種種政治氛圍的考量不願改變公投通過門檻,也一定要進行公民連署門檻的修法,避免盲動公投繼續撕裂台灣社會。(湯森路透)
唸大學的女兒在這次公投投票所擔任工作人員,站了一整天,日薪1800,回來以後直說錢好難賺。她問我這次公投結果有改變什麼嗎?我說沒有,什麼事都沒改變,只是重新確認了蔡英文政府現在正在執行的政策。她嘟嚷地說,如果是這樣,成本也太大了吧!光是她們投開票所就有10幾個工作人員,全國有這麼多個投開票所,那到底要花多少錢啊!
女兒想的只是國庫的支出,但公投其實還有更多無形的成本。諸如,公投把台灣過去三個月到一年的政治輿論鎖定在這個四個議題上面,讓許多該被關注的議題失去應有的焦點;政府窮於應付公投大戰裡的政治攻防,許多該被完善的政策因此停頓。而朝野政黨把公投玩成不講理的惡鬥,再次撕裂了台灣社會;連外國學者都提醒,台灣的選舉(公投)太頻繁,這一定會影響台灣的競爭力。
公民投票制度在台灣的發展歷程相當獨特,台灣曾擁有近代民主轉型國家最長的戒嚴歷史,即使在解嚴之後,原來的威權政黨依舊牢牢地控制黨政軍特。眼見短期內執政無望,從早年的黨外到民進黨都援引「公民投票、直接民權」號召民眾,要對抗國民黨巨靈。不過,民進黨是一直到2016年取得國會多數才有機會依自己的意志修改《公投法》,在當時種種政治社會力的輻輳之下,民進黨大幅調整公投的連署成案與通過門檻,台灣《公投法》從舉世最嚴格下修到全世界最寬鬆,沒想到就此打開了公投的潘朵拉之盒。
在多數民主國家,公投並不是一項普遍的制度,諸如美國、德國、荷蘭等國家並沒有任何全國性公投的設計,而內閣制的老牌國家英國雖然允許公投,但是在國會主權下,公投必須由國會策動,且完全只具諮詢性質。即使允許有拘束力全國性公投的國家,多有項目的限制,諸如,日本僅允許在憲法與相關法律規定的四項強制性公投程序,法國、義大利多限於憲法或法律的創制複決,類似像台灣這種包山包海,且允許公民以極低的門檻即可發動全國性公投,在全世界幾乎絕無僅有。
這些民主國家不時興公投,當然不是因為這些國家「不民主」,而是過去百年的民主實踐早已提醒了公投的「虛妄性」。民主本來就有定期改選與權力分立的機制可供制衡,不喜歡這個政治人物或政黨,或討厭這個政策,下次選舉不要投給它就好,如何能動輒用公民投票來改變或中止這個政策?這一定會紊亂民主政治運作最根基的責任政治問題。
最明顯的案例是這次四大公投裡的「核四商轉」公投。民進黨的黨綱就寫著「反核」,然後選民用817萬票支持這個政府上台;如今,卻可以用四分之一的公民數門檻495萬票要求一個反核的政黨執行核四商轉的政策,如果到時候蓋不下去或核安出現問題,要由誰負責?
雖然有人認為只有公民投票能救濟失靈的代議政治,但何謂「失靈」?不同政治立場者總是言人人殊,這其中最好的判準就是「門檻」。目前《公投法》的連署成案門檻為公民數1.5%(約27萬人),只要27萬人就讓全國捲入一場公投大戰,人數實在低到離譜。將連署門檻從現行的1.5%增加到5%以上(若干國家的發動門檻甚至在10%以上),避免公投勞民傷財又做白功, 是一個最起碼的要求。
雖然四大公投被否決了,但台灣不會只有這一次的公投。就算民進黨政府基於顏面或種種政治氛圍的考量不願改變公投通過門檻,也一定要調整《公投法》裡低到不可思議的連署提案門檻,避免盲動公投繼續撕裂台灣社會。現在不改,等到下次公投案再起才想改,將會面臨數倍的政治壓力,有權者別再錯估形勢。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