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在東眼山遊樂區擔任售票員期間,涉嫌不主動開立統一發票貪汙門票錢,遭檢方起訴。(取自新竹林管處)
一名劉姓男子,在2019年至2020年派駐東眼山遊樂區期間擔任售票員期間,收費時不主動提供發票,侵占部分入園費及停車費,據檢方調查,劉男短短半個月就將5萬8千多元放進自己的口袋,到案後,劉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49歲劉姓男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派駐東眼山遊樂區期間,擔任票務管理、遊客服務及園區巡護工作,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照規定,售票員根據遊客、車輛入園進行收費,當天售完票後,再進入林務局系統製作報表紀錄,確認完成解繳公庫。
但劉男卻利用擔任售票員機會,自2020年7月2日至7月19日間向遊客收費後,卻不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給遊客,以此規避對帳機制,直接將這半個多月內東眼山門票、停車費等收入一共5萬5870元全放進自己口袋,遭到檢舉。
檢方複訊時,劉男坦承犯行,他還說2020年4月起就開始下手,但金額部分已經不記得了,東眼山其他員工也說明,東眼山園區是依售票系統計算每天銷售金額,除了監視錄影畫面外,無從清查或推算出每天實際入園人數、應收入園費用等,檢方經勘驗7月2日至7月19日出入口監視器畫面,比對實際進入遊客人數、車輛等,計算出劉男侵占費用162次,金額共5萬5870元。
檢方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起訴,另就劉男侵占款項,林務局新竹林管處也同意讓他分期償還,檢方考量劉男有還款計畫、犯後態度良好等,向桃園地院建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