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2選區立委補選、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倒數4天,中選會提醒民眾務必遵守規定。(湯森路透)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即將在周日(9日)登場。中選會提醒,有關選舉、罷免活動相較於公民投票活動,有更為嚴格的規定,為避免觸法,請民眾務必遵守。
另雖然過去選舉、罷免投票都選在周六進行,但由於1月8日將舉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因此為避免影響應試考生行使投票權、或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同日等因素,這次投票訂在周日舉行。
印章、身分證、投票通知單
中選會日前說明,考量補選完成期限、選務籌辦時間、避免與考選部、教育部等機關舉辦的考試同日舉行,以免影響應試考生行使投票權,也避免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同日等因素。
投票所會有1名主任監察員及2名監察員在場監察。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會依照規定進行身分查驗。
防疫期間,民眾前往投票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進行身分查驗時,應暫時脫下口罩配合查驗。
1. 競選及罷免活動期間,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競選活動期間的每日早上7點前或晚上10點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及罷免等宣傳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者,不在此限。
2. 政黨及任何人也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規定者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3. 即起至1月9日投票時間截止前,政黨或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此次罷免案有關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4. 投票日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含監控行為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
5. 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的行為。
6. 若撕毀罷免票將處新台幣5千元到5萬元罰鍰;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將罷免票攜出場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7. 若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圈選後將罷免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