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訴願委員會10日決議,駁回彰化縣政府原處分,台化可望復工,環團不滿,激動怒吼。(攝影:蘇郁晴)
環保署訴願委員會10日開會,台化訴願案以臨時提案的方式闖關,引發環團不滿,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下午2時舉行記者會回應,表示撤消彰化縣政府駁回展延許可證的原處分,台化彰化廠可自行決定是否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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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化彰化廠M16、M17、M22鍋爐,由於燃燒生煤許可證於2016年9月28日到期,彰化縣府以不合審查標準為由,多次退回台化的展延申請,彰化廠因此停工關廠,於是台化向環署提起訴願案,一共提出兩項訴願,第一、撤銷彰化縣政府駁回許可證展延的行政處分;第二、代為請求環保署准許展延台化的鍋爐許可證。
詹順貴表示,針對第一點訴願,訴願委員會認為彰化縣政府有事實認定上的錯誤、程序違法及理由不夠完備等原因,因此決議撤銷原處分,彰化縣政府需於2個月做出另為適法之處分,不過環保署強調,因為當時台化是在許可證未到期前,申請展延,現在撤銷彰化縣政府的處分,台化等同於「回到許可證申請展延」的階段,因此台化彰化廠復工機會大增,是否復工,由台化自行決定。
詹順貴也說,因他本人無參與訴願會,需看訴願理由書,才知訴願細節;針對第二點,環保署予以駁回,因為台化沒有這個請求權。
訴願委員會決議結果,果如預料之中,台化和彰化縣府雙方各退一步,部分維持彰化縣府原決議,部分駁回要求彰化縣政府另為裁定,M16、M17、M22鍋爐,極有可能敗部復活。(吳美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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