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議,台灣應向美國海軍爭取該國除役的提康迪洛加級神盾飛彈巡洋艦、挑選艦況較好的其中4艘,以紀德級模式售予台灣,不僅是因應迫切的新.海峽危機所需。(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2016年以來的民進黨政府相較於過去明顯更加重視國防,海軍方面以原有的「15年兵力願景」為基礎,進行各種艦艇的規劃、設計及建造工作,不僅雙船體的新型「沱江級」飛彈巡邏艦已經在原型艦上的基礎進一步展開量產,更在多個國家的技術及裝備協力下,開展國造潛艦原型艦的建造工作,若能成功,將能大幅擴充並更新潛艦艦隊、並掌握繼續自行設計建造潛艦的關鍵技術。
但台灣現有的新艦設計及建造計畫也不盡然都是順利的,其中又以新一代通用巡防艦的建造最令關心台灣水面艦隊的有識者牽腸掛肚。根據目前已知的公開資訊歸納,新一代通用巡防艦的設計進展不順,大致上是因為中山科學研究院的通用巡防艦所用相陣雷達的小型化及減重不順利、其間有「希望可以放大艦體排水噸位數」的聲音出現,但海軍有鑑於現有水面作戰艦噸位數、軍港吃水及可容納噸位級別等因素,希望維持在4500噸上下的水準,向國際招商、尋求外國廠商協助進行系統整合,似乎也沒有太大的進展,計畫因此卡關,甚至今年度預算還被削減相當的幅度,陷入岌岌可危的狀態;而新一代通用巡防艦的建造時程延宕,又會波及到計畫中的、傳聞噸位數應略小或相等於美國伯克級神盾驅逐艦的大型作戰艦時程。這些狀況都會令關心台灣安全的有識者感到憂心不已,部份有識者甚至也提出各式各樣的解套方案、呈現琳瑯滿目的態勢。
不過,海軍水面艦的規劃與籌措問題,應該回到問題的本源進行探究。
海軍首先必須探究清楚的問題是:當前、直至可預見的未來,平時與戰時所可能出現的敵情型態,以及為了因應這樣的敵情型態與國家的戰略需求,例如在戰時是盡可能在境外殲滅敵軍、或者擊敵於渡海過程,要確保台灣海峽與台灣其他近海的制海權到什麼程度,試算評估「到底我們的海軍需要什麼樣類型、多少艘的作戰艦隻,併合多少數量/單位的其他武備,共同遂行防衛作戰」。
筆者印象所及,目前可知的最近一次此般試算,係在美國對台灣尚有「中美共同防衛條約」直接保障時的末期—亦即1970年代—所進行,當時估計的數據是需要46艘主力水面作戰艦,雖然當時海軍的飛彈化仍處於引進以色列「天使」反艦飛彈、並加以改良國產化成為「雄風一型」反艦飛彈的初期階段,不過同一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以下簡稱中國海軍)的艦隊規模及作戰能量尚屬有限,此一數據尚屬合理。
但2022年的現在,中國海軍在此前30年所進行的現代化及艦隊擴充,已經使中國海軍的艦隊規模急遽膨脹,達到作戰艦隻帳面數量超越美國的程度,055型及052D型飛彈驅逐艦等艦隻的戰力也頗受美國為首的各國所忌憚;而我們目前卻處於自1990年代以二代艦替換歷經改裝的陽字號驅逐艦(實際上包含美國海軍的基靈級等三個級別的二戰型驅逐艦)、以及2000年代初期引進美國海軍前神盾時代最強防空艦—紀德級飛彈驅逐艦,加上近年僅再從美國引進2艘退役派里級巡防艦,水面艦隊的量與質都呈現相對停滯的情況;更別提海軍的潛艦艦隊,自從引進荷蘭製的「海龍」號與「海虎」號潛艦後,加上1970年代自美國海軍所取得的二戰時代潛艦「海獅」號與「海豹」號後,長期停留在僅有4艘的規模,僅及於中國海軍潛艦艦隊規模的零頭。這樣的戰力消長,不僅直令台灣有識者惶恐不已,也使得協防時代末期估算的數據逐漸脫離現實所需,而有必須重新估算的必要。
但某些武器在這數十年來的發展,也已經能夠在相當程度上彌補數量落差所產生的問題。例如反艦飛彈,僅台灣自製的反艦飛彈就已經形成雄風族系,目前已經發展到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飛彈與其增程型;而美國的魚叉反艦飛彈更是不斷改良,在射程與打擊精準度上屢有提昇。這些反艦飛彈的艦載型及陸基型,在進行當前與可預見的未來的戰力試算時,也應該被一併納入、作為其間的參數,並應考量到現有軍購環境的因素,提供多樣性的方案以備不同情境所需。
在確切掌握當前與可預見的未來的情境與想定,並據此制定出複數方案後,下一步要作的則是籌措武備的作業。
武備籌措方面,雖然台灣目前的國際環境已較過去顯著好轉,但仍未完全反映到國際軍售軍購的領域上,因此目前海軍能夠取得的武器裝備及艦隻,仍然以美國製及自製為主。近年來的武備及艦隻籌措,在飛彈、潛艦及水面小型作戰艦方面有相當進展,但水面中大型作戰艦仍有相當的障礙,一方面自行研發的艦隻無法滿足海軍期待、而2500噸級輕型巡防艦也無法滿足想定的作戰強度所需;另一方面國際軍購空間有限,而且距離預估的2026年~2027年中國興釁時點也愈來愈近,需求孔急。
筆者認為,若確實估算出所需的水面作戰艦數量及更新所需,但現有自行研發計畫卻趕不上可能的決戰時點時,建議海軍可能需要擬定B計畫,依筆者管見,水面艦隻的B計畫可以將以下方案列入選項:
一、諾克斯級巡防艦嚴重老化、蒸汽鍋爐維護不易,但驟爾悉數除役將會形成相當的戰力缺口,為補足戰力缺口、因應可能的中國興釁時間點,宜如同先前部份軍事專家所建議,向美國海軍爭取該國除役的提康迪洛加級神盾飛彈巡洋艦、挑選艦況較好的其中4艘,以紀德級模式售予台灣,不僅是因應迫切的新.海峽危機所需,也為未來取得伯克級神盾驅逐艦—無論是爭取授權生產、抑或獲允許購入美國海軍退役的早期艦隻都好;或者獲各國技術支持、自行研發並建造與伯克級同等級的國產大型驅逐艦—爭取更多時間。
二、若新級別中型巡防艦時程上緩不濟急,宜考慮向美國爭取授權生產一定數量的星座級巡防艦,或者是其他國家的同等級艦隻中已經成熟的設計案—例如西班牙的F100級巡防艦,雖然現在若能引進F100,有一種「田單小神盾的優化版繞了一大圈,結果還是被海軍採用」的感覺就是了—作為將來各方條件成熟、得以研發並自製中型巡防艦前的過渡方案。
筆者身為對國防事務有一定關心、也希望台灣的國防可以永固金湯的台灣人,看到貴報近期有不少相關討論,但有些見解卻不盡認同—例如筆者認為不應該為補足當初光華系列計畫的想定,為造而造地造出可能已經不符當前敵情與作戰需求的二代二級艦,軍官的作戰艦歷練體系可以調整,特撰本文、表達自己的看法,希望可以激發出更多更有意義的討論。
※作者為上班族、兼業作家&評論者,平時關心政治及軍事等公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