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決離婚,把未成年子女丙的親權交由其中一方行使負擔。判決最後,法官寫了一封信給他們的小孩丙。(湯森路透)
最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的一件離婚案件(109年度婚字第401號),法官判決離婚,把未成年子女丙的親權交由其中一方行使負擔。判決最後,法官寫了一封信給他們的小孩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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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附記事項:
給丙○○:
你好,我是2020年在法院跟你說話的那個法官叔叔,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不曉得你會不會看到這篇判決,如果看到的話,希望你把下面這些話看完。很抱歉只能用這種方式跟你說話,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必須公平地在你的爸爸媽媽之間,決定他們的婚姻能不能繼續,跟你之後要跟誰住在一起,所以只能在這些事情在我手上告一段落的時候,寫下這些話。這段前面寫的東西,是叔叔身為法官,必須把爸爸媽媽在爭的事情說清楚,寫下來,讓看判決的人了解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決定,但我覺得,自己有責任要特別對你說一些話,因為你才是這個案子裡面被影響最深的人,你絕對不該只是判決裡面被提到的一個名字而已。
首先要說的是,這幾年來,真的是辛苦你了,叔叔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天天都只需要想著放學要去哪裡玩,晚餐要吃什麼這類的小事,但你卻在承受著本不該是在這個年紀應該承受的壓力跟辛苦。在這個案子裡面,叔叔開庭跟寫判決的對象形式上是你的父母,但我知道,其實真正影響最大,受傷最深的,絕對是你,在爸媽的衝突當中,相信你一定無數次的在問「為甚麼爸爸媽媽要吵架?」、「我是不是作錯了甚麼?」。所以,叔叔在這邊要再一次告訴你,辛苦你了,但在爸爸媽媽的吵架裡面,你真的沒有做錯任何事情。雖然我們只說過一次話,但從你的言談中,叔叔看得出來,儘管這麼辛苦,壓力這麼大,你還是這樣的愛你的爸爸媽媽,真的是個很棒的孩子。
再來,在跟你聊天(法律用語:陳述意見)的時候,我有再三的跟你保證,你說的話,法官叔叔「一個字」都不會讓別人知道。真的,就算到了寫完這個判決的最後,叔叔都還是沒有讓你跟我說的話,讓當天在場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知道,因為你是個好孩子,你不該因為說了自己想說的話,受到任何其他的壓力。也希望你知道,叔叔作的決定,不敢說正確,但絕對是思考過手上的一切證據之後才作的,絕對不是,也絕對不會只因為你說的哪句話,就做出上面的決定。如果之後因為這個決定,爸媽或是你有任何不開心,叔叔跟你說聲「對不起,是我能力不好」,但真的,絕對不是因為你說了,或沒說甚麼的關係。
最後,叔叔想跟你說,你的爸爸媽媽真的都非常愛你,或許在這幾年他們的爭吵過程當中,你覺得很辛苦、很累,但叔叔相信(至少在這一年多來看到的),他們都很努力的用著自己的方法在愛你,或許有些方式讓你不開心,但他們都真的相信,用他們自己的方法這樣愛,對你最好。也因為這樣,叔叔上面在寫那些寫給你爸爸媽媽(還有其他大人)看的判決的時候,真的非常掙扎,因為法律的規定,叔叔除了要寫爸爸媽媽他們的婚姻是不是真的已經沒辦法了以外,還必須去寫「他們誰錯比較多」,於是你在上面會看到很多很多他們互相攻擊的話。叔叔判決裡面的文字,很努力的想要嘗試不要讓太多不必要的攻擊出現,希望盡量不要讓你感覺爸爸媽媽哪邊不好,但叔叔相信不只你,任何小朋友看到爸爸媽媽這樣,一定都會非常難過。其實說真的,叔叔真心希望你通通不要知道,因為那些都是他們為了分開或繼續在一起,還有為了希望能夠取得照顧你的資格,而必須這樣互相攻擊。事情的真相是甚麼,其實除了他們自己,叔叔相信沒有人知道。叔叔也只是從手上的證據,去得到一個接近的「事實」,之後如果還有繼續的法律過程,其他法官可能也有不一樣的「事實」,或許跟叔叔說的完全不一樣也不一定。但是,請你一定要相信的是,希望你幸福,愛你的爸爸媽媽,他們都是最棒的,這些才是真的「事實」。
最後,不管爸爸媽媽的婚姻能不能繼續下去,叔叔都衷心希望你能快樂的長大。寫到這裡,叔叔向我的神明祈求:希望你覺得難過、困難的時候,祂能夠成為你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祝你一切平安,身體健康。
捌、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
家事第一庭法官 朱政坤
※本文經授權後刊出,摘自《一起讀判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