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因涉及組織犯罪二審判刑2年。(取自趙介佑臉書)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因涉嫌與黃男等人組暴力討債集團,並多次拘禁、毆打被害人,甚至潑糞逼債,法院一審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2年4個月,台灣高等法院考量他和某位被害人和解,今天(25日)改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中指出,趙介佑加入黃姓男子為首、以台北市作為據點的暴力組織,利用軟體、行動電話為聯絡方式,進行暴力討債。2019年4月12日凌晨,一行人押綁拘禁林姓被害人,期間不斷毆打及威嚇逼債,被害人傷重被載往北市北投振興醫院,經院方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然而,2019年7月間,趙介佑多次前往另一被害者麵店,砸毀店內擺設,不但出言恐嚇,甚至潑糞,之後,同年7月22日,黃男認為組織中林姓成員有劃清界線之嫌,將人毆打後,押至別處繼續痛毆,直到林傷重送往醫院,被害人才藉機脫困獲救。
就犯罪實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黃男3年4個月,外加刑前強制工作3年;趙介佑參與犯罪組織處判2年4月。
全案到二審高院,經法官,因大法官之前解釋,宣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規定,其強制工作違反比例原則屬違憲,因此,撤銷黃男刑前強制工作3年部分,其他維持原判。
至於趙介佑被控參與組織部分,法官認為,趙介佑因與被害人和解,量刑基礎已有變更,因此,改判2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此外,趙介佑另案涉嫌詐欺、販賣毒品K他命,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案件於去年8月起訴並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考量趙男雖認罪,但有反覆實施之虞,仍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