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14日已偵結。馬英九遭起訴。(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14日已偵結,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公布偵查結果,馬英九遭起訴。
整起關說洩密風波起因於2013年,當時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時,監聽到時任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涉嫌司法關說,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8月31日直奔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偵查結果,馬知悉後,指示秘書叫黃世銘隔日再赴官邸,進行二度報告,並向江宜樺透露部分相關案情,9月4日時馬英九又再度指示黃世銘再向江宜樺、羅智強報告此事。
該起洩密事件,最後引起「馬王政爭」,被指涉關說的柯建銘也怒告黃世銘、馬英九洩密等罪,其中,黃世銘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刑1年3月,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
待馬卸任 北檢重啟調查
北檢原因馬英九當時為總統身分,具有刑事豁免權而暫時簽結,待馬英九卸任後,才重啟調查。
北檢2016年12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同一時間也約談黃世銘、江宜樺作證,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世銘涉洩密案已被判有罪定讞,馬在此案中,犯行明顯構成叫唆洩密罪。
北檢指出,馬英九在擔任總統職位期間,因從政理念與王金平有理念上的差異,卻不顧總統身分,行使職權不府合憲法權力分立及制衡的基本原則,撤銷王金平黨籍,使得王喪失立法院長之職權。北檢強調,馬英九為台大法律學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擔任過政大法律系的副教授,具法學專長,應熟悉我國法制運作。
北檢表示,馬英九以總統職權取得機密,應當有保密的義務,卻洩密給江宜樺、羅智強二人,在主觀上有不法的犯意,違反《通保法》、《個資法》。北檢強調,個人資料不容許侵犯。馬英九在卸任總統職務10個月後,遭北檢起訴。
另外,柯建銘指控馬英九於國民黨中常會上指柯關說涉嫌誹謗罪,以及馬英九指示黃世銘二度報告的教唆洩密罪兩案,目前仍由北院審理中,預計28日宣判。(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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