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攝影:葉信菉)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等案件14日上午偵結,北檢提出3大理由,依《通保法》洩密罪、《個資法》等罪將馬起訴。但回顧中華民國直選後的卸任總統,遭偵查起訴案件可不只馬英九一人,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也都有份,只是案件到法院審理後,涉案結果境遇不同。
以馬英九案件來說,14日以涉教唆洩密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起訴,3罪從一重論處,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均可易科罰金,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案部分,北院也將在28日宣判。屆時,結果將如何,值得大家關注。
馬英九除了洩密案偵結起訴,另外,還在偵查中的案子有8件,包含:大巨蛋、馬習會洩密案、貓纜、馬小九特別費、財產來源不明、黨產侵占案、富邦銀併北銀、國發會土地弊案等案。其中的馬習會洩密案,是馬英九於2016年9月到東吳大學演講,涉嫌洩露前年在新加坡舉行「馬習會」秘辛,現階段是以「他」案偵查。
另外,前總統陳水扁部分,共計有國務機要費、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買官案、辜仲諒政治獻金案、外交零用金案、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和國泰併世華)、教唆偽證、侵占國家機密公文案等案。
其中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等4案,陳水扁被依貪污等罪判刑20年、併科罰金2.5億元定讞。扁服刑後因健康問題於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現居家療養中。國務機要費、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教唆偽證、侵占公文、陳敏薰案涉洗錢等,均因阿扁健康問題獲北院與高院裁定停止審理;已獲判無罪確定的則有辜仲諒政治獻金與機密外交兩案。
另外,前總統李登輝涉嫌李登輝2011年6月30日涉嫌和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共謀,以金援南非的「鞏案」外交代墊款,聯手侵占779萬美元(當時換算約2.5億新台幣),挪為建置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用途,2014年8月二審判李登輝無罪定讞。劉泰英則判徒刑3年。
比較起來,直選後三位卸任總統,司法最後審理結果,李登輝完全沒事,而馬英九這回是否也能和李登輝一樣全身而退?還是跟陳水扁換黨執政後,繼續官司纏身還飽受身心病痛煎熬?有待人民耐心迎接最終司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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