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菲兩國達成漁業協定固然是好的開始,但台菲協定內容不清也⽋缺細節,⽽台⽇協定不⾜以防範未來糾紛爭議。(資料照片/攝影:李景濤)
⽇本海保艦與台灣漁船在2020年9⽉於釣⿂台列嶼(尖閣諸島)海域相撞。當事台灣漁船船長宣稱⾃⼰未進入爭議海域,⽇本海保艦卻⼀直緊追在後,才導致追撞發⽣。⾏政院院長蘇貞昌要求⽇⽅解釋,並表⽰台灣不會容忍任何來⾃⽇本的不當⾏為。⽇本政府回應,當事台灣漁船確實在釣⿂台海域非法捕⿂。雖然這起事件沒有造成任何傷亡,但之後台灣海巡署便開始例⾏巡邏釣⿂台周邊海域以保護台灣漁⺠。
上述事件凸顯了台灣政府處理漁權爭議受限之處。台灣採⽤了⼀套「務實妥協」程序來談定台菲或台⽇漁業協定,但這些雙邊談判仍遇到領海主張重疊與亞洲漁業競爭等問題。台灣與菲律賓的漁業協議在2015年單單聚焦於海上執法,沒有解決台菲意⾒分歧的基本核⼼。台灣與⽇本的漁業合作基礎較深,但缺乏溝通也沒有當地利害相關者的⽀持。若沒有系統性的重整,漁業會是台灣與⽇菲兩國區域合作的絆腳⽯。
理論上,中華⺠國(台灣)與中華⼈⺠共和國(中國)在東海與南海的主張相同。中華⼈⺠共和國主張的「九段線」之界限劃分始於1947年中華⺠國政府的「⼗⼀段線」。實務上,台灣和中國在處理南海主權的⽅式上⼤相徑庭。⺠進黨執政下,台灣政府與⽇本或菲律賓交惡沒有任何好處。菲律賓是蔡英⽂新南向政策的重點⽬標國家,⽇本則是台灣⽇益᯿要的安全夥伴。
台灣必須要謹慎處理南海主權爭議。如果完全否認中國海權主張,將會被視為公開宣佈獨立的⼿法,可能引發中國報復⼿段。台灣⽬前雖然持續按照「中華⺠國南海主張」的說法,⼤部分的⾏動都受美國⽀持,並主要仰賴模糊與寬容(ambiguity and moderation)來降低領⼟海域糾紛,專注訂定實質協議以共享爭議海域。
台菲之間的重疊主張區域以南沙群島為中⼼,涵蓋黃岩島、中業島、太平島等。中業島原本由台灣管轄,但菲律賓在1971年趁國軍因颱風撤離後派遣部隊登島佔領。因此,中業島仍為台菲關係的眼中刺。菲律賓積極開發中業島並建造基礎設施,即便在2019年觸怒台灣,菲律賓對台灣的所有抗議置之不理。菲律賓甚⾄在2021年5⽉宣布擴建,於中業島上建設物流中⼼。太平島的情況剛好相反;雖然太平島為台灣所屬,菲律賓卻主張擁有該島。
2016年南海仲裁案時,國際法庭將太平島定義為「礁」⽽非「島」。在被排斥於仲裁案以外的情形下,台灣政府表⽰「不能接受仲裁庭判決」。這些爭議⽔域是漁業衝突的頻繁地帶。台灣與菲律賓最為嚴᯿的衝突事件為廣⼤興案,幾乎造成兩國關係破裂。台灣政府下最後通牒後,當時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致歉,並開始展開歷時漫長的談判程序。經過兩年的談判,台灣與菲律賓在2015年簽署《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每年進⾏技術⼯作⼩(Technical Working Group, TWG)會議處理相關事宜。該協定在 2017 年進⾏更新以強化執法通報程序並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捕⿂⾏為。廣⼤興案則花費較久時間和解,直到2019年才將開槍擊殺台籍船員洪⽯成的菲律賓海巡隊員定罪。
台菲合作協定雖然有⼀定成效,但仍有改善空間。此協定為求避免執法過當,但其範疇卻相當有限。舉例⽽⾔,此協定並未明確說明哪些海域開放台灣漁⺠捕⿂⽽免於菲律賓海巡逮捕,也沒有包含或列出台菲共同捕⿂規章。共同捕⿂規章可以協助維持⿂群與海底⽣態健全,未能訂定共同捕⿂規章實在非常可惜。此協定也⽋缺相關權責委員會以釐清細節或提供準則,因此這些種種短處使得該協定未能解決台菲之間的᯿⼤漁業議題。
另外,因船員國籍不同導致的糾紛也是另⼀個壓⼒源,尤其是台籍船長與菲籍船員之間的摩擦衝突。事實上,台籍船隻的船員⼤多來⾃菲律賓與其他東南亞國家,但台灣船隊時常出現薪⽔過低、時數過長、⾔語及肢體暴⼒和要求外籍船員擔負債務擔保等問題;這些不平等性很容易引發暴⼒。2019年間,⼀名菲籍漁⺠在台籍漁船上殺害8⼈,⽽雖然幸好整起案件⾃案發到偵查過程都相當低調,菲國政府也未提出異議,但這類事件的政治敏感性非常⾼。儘管不太可能造成台菲關係動盪,但會影響公眾輿論。
台灣漁獲在2020年被美國勞⼯部列為「童⼯及強迫勞動製品」,⽽台灣在2021年7⽉被美國⼈⼝販運報告列為全球第12名,主要是來⾃漁業惡習。台灣政府為此謹慎因應,由漁業署提出「漁業與⼈權⾏動計畫」,並由監察院進⾏糾正。
台菲海事糾紛通常發⽣在南海,反觀台⽇爭端則在東海釣⿂台列嶼周邊海域。蔡英⽂總統試圖避免在釣⿂台⽅⾯和⽇本產⽣爭議,但⽇本⽯垣市議會2020年將釣⿂台列嶼從「登野城」更名為「登野城尖閣」,迫使蔡英⽂重申台灣主權。此外,⽇本海上保安廳接獲授權,可以對未經許可的登島者開火。釣⿂台列嶼爭議長達幾⼗年之久。⽇本在2012年實⾏釣⿂台國有化後,台灣政府發表強烈抗議並派遣海巡艦⾄釣⿂台,可謂台⽇交鋒最激烈之際。經過協調後,台⽇
兩國在 2013年簽署《臺⽇漁業協議》以釐清釣⿂台、八重⼭列島與宮古列島周邊海域的漁場權益。該協議分別在2015年與2018年進⾏調整以降低船隻衝撞並清楚界定捕⿂時間與區域。與台菲協定不同的是,台⽇協定更為全⾯也更為鉅細彌遺,其中包含清楚標記疆域界線與設置常任單位「臺⽇漁業委員會」。
題。隨著⿂群減少,台⽇漁業競爭更加激烈,對台⽇關係產成不少壓⼒。台灣擁有全球第⼆⼤規模的遠洋漁業船隊(僅次於中國),加上該產業受到⼤量漁業補貼,因此變相⿎勵非永續的捕⿂⾏為。⽇本政府在2021年責怪台灣與中國造成秋⼑⿂數量銳減。台灣對於⽇本福島排放和污染⽔所造成⽣態破壞與漁業衝擊表⽰關切,並在2021年6⽉11⽇抗議⽇本未與鄰國商討就單⽅⾯決定排放核污⽔,因此仔細監視周邊⽔質狀況。今年台灣政府也討論如何協助台籍漁⺠向⽇本政府請求核污⽔賠償,不過國⺠黨認為台⽇協商進度緩慢,稱⺠進黨的⼒道「太過軟弱」。
船隻相撞、漁業競爭與海⽔污染在來年之內都會逐漸成為焦點議題。為此,台菲與台⽇合作架構應更加強化更擴展範疇,尤其是台菲協定應更加明確。除此之外,各⽅應採取預防措施以消彌因⿂群、污染、海洋環境⽽⽣的爭端。雖然加強雙邊關係是必要的⾏為,但單靠雙邊協定維持恐怕稍嫌不⾜。因此,台⽇菲三⽅必須要共同致⼒於取得當地漁⺠同意,以避免漁⺠對於協定⾄置若罔聞。
漁業爭端是台灣對⽇本與菲律賓的外交弱點。台灣與⽇菲兩國達成漁業協定固然是好的開始,但台菲協定內容不清也⽋缺細節,⽽台⽇協定不⾜以防範未來糾紛爭議。
※本文摘自Global Taiwan Institute 全球台灣研究中⼼/原標題:台灣與菲律賓和⽇本的漁業合作之成功與挑戰/作者為塔佛茲⼤學佛萊契爾法律暨外交學院(Fletcher School of Law and Diplomacy at Tufts University)研究⽣在2021年暑期於全球台灣研究中⼼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