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主播吳國禎被爆性騷擾女同事,遭士林地院判賠1.6萬元。(取自吳國禎。講新聞、說歌詩臉書專頁)
「公視F4」之一的已婚主播吳國禎,驚傳性騷擾女同事!該女子指控吳國禎於2020年6月中,在走廊對她說「如果對妳手來腳來,妳會不會不喜歡?」並於同月底將她拉進茶水間關燈鎖門;對此,吳國禎則駁斥指控不實,並強調案發後該女仍經常到他臉書按讚。士林地方法院1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認定吳確實曾帶該女進茶水間關燈鎖門,判吳國禎應賠1萬6000元,全案可上訴。
現年46歲的吳國禎已婚多年,並育有1兒1女,他和其他3位男主播被捧為「公視F4」。被害人指控,2020年6月中旬她在辦公室走廊遇見吳國禎,他突然靠近並以台語開玩笑說,「我如果對妳腳來手來,妳會不會不喜歡?」,當時她正在切水果,因此以手中所持水果刀向吳國禎示意別靠近,吳作罷離開;同月底,該女經主管指示派送節目流程稿給吳國禎,吳說要與她分享「秘密基地」,帶著她沿著無監視器的5樓樓梯,前往人煙稀少的8樓茶水間。
路程中,吳國禎還向她表示「選男友要選像我這種已婚的比較好」、「整個台內沒有人比我更適合當妳男朋友」,並不經意碰觸她的手背,接著要求她進入小房間;隨後,吳國禎將門鎖上說「我現在要做一件讓妳驚訝的事」,便關閉電燈,該女嚇到無法反應,吳還問「妳怎麼沒有尖叫啊?」
該女待反應過來後隨即逃離現場,並於隔天早上將此事告知同事。原以為會隨著時間淡忘,但她3個月後仍有焦慮、失眠發抖等症狀,經醫師診斷為「廣泛性焦慮」,在同事支持下提告並要求賠償,她向公司申訴性騷擾成立,並對吳國禎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及醫療費、心理諮商費等,共21萬430元。
吳國禎出庭辯稱,公視決議被害女子申訴成立,決議理由僅是認定以他的資歷身分,單獨帶該女進茶水間行為不妥當,造成她恐懼感,實情與性騷擾不同,決議不符事實。他聲稱,案發後該女還經常到他的臉書粉專按讚,2人在工作上的互動也仍正常,該女並沒有對他心生畏懼、避而遠之,可見並無性騷擾,認為求償無理由。
法官審酌該女所指控性騷擾事件,同時有同事作證指出,6月中時曾看到該女在走廊持水果刀對吳國禎說,「你如果對我怎樣,我就會怎樣。」看起來在聊天;至於該女被帶去茶水間逃離後,的確隨即向同事敘述事發經過,法官因此認定,該女指控吳國禎6月中所說「對妳手來腳來」證據不足,但同月底確實帶她進茶水間,構成性騷擾,判吳要賠精神慰撫金1萬6000元。可上訴。
對此,吳國禎7日早上也在臉書「吳國禎。講新聞、說歌詩」粉絲專頁中發文,以藝人白冰冰為例勉勵自己,並表示自己「始終清白做人、認真做事,繼續做好節目、公道自在人心,也相信最後的審判終究會來,傷害我的,終究要還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