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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置入花博?TVBS找盧秀燕客串「女兵日記」遭NCC罰 二審逆轉勝

上報快訊/郜敏 2022年02月09日 12:26:00
台中市長盧秀燕先前在「女兵日記女力報到」客串演出,事後TVBS遭NCC開罰,二度提告後獲判勝訴。(擷自盧秀燕臉書影片)

台中市長盧秀燕先前在「女兵日記女力報到」客串演出,事後TVBS遭NCC開罰,二度提告後獲判勝訴。(擷自盧秀燕臉書影片)

之前TVBS(聯利媒體)播出的連續劇中,被人發現台中市長盧秀燕不僅入鏡,還與主角「巧遇」,遭質疑是置入性行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此開罰T台20萬元,T台不服提告,一審吞敗,但近日判決逆轉!二審認為原判決「既認定TVBS與盧秀燕是互負對價關係,卻又認為盧秀燕參加演出為無償關係」,理由矛盾,改判TVBS勝訴,且全案不得上訴。

 

不少人或許還記憶猶新,2019年TVBS歡樂台推出戲劇「女兵日記女力報到」,劇中男女主角到台中花博拍婚紗照時,曾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事後NCC認定此舉是盧秀燕與台中花博的置入性行銷,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且未依規定揭露置入者的名稱或商標,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T台20萬元,TVBS不服提告,就此揭開這場長期抗戰。

 

 

一審時,台北地院認為安排政治人物出現在劇中既非必要也不合理,且置入橋段生硬不自然,確實影響節目內容編排,NCC開罰有理,判決TVBS敗訴。

 

不過,TVBS並未死心,再度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定,沒有證據能證明台中市政府和TVBS之間有對價關係,原判決既認定盧秀燕客串屬無償行為,又認為盧秀燕和TVBS互相有報酬關係,前後矛盾,NCC也未說明或證明雙方有對價或有償關係,便錯誤引用《衛廣法》開罰,因此改判TVBS勝訴,且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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