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中)遭北檢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嫌起訴。(資料照片/盧禮賓攝)
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涉嫌在2011年間,帶著前101總經理陳世明,一同搭乘台灣海陸運輸公司(TMT)負責人蘇信吉的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進行2天1夜的高爾夫球之旅,事後兆豐銀對TMT信貸近9666萬餘美元轉列呆帳。北檢認為,TMT為兆豐銀貸款客戶,蔡、陳涉接受借款人蘇信吉招待,今天(11日)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嫌起訴蔡、陳兩人。
台灣海陸運輸集團是大型航運公司,經營船務代理、船舶運送等業務。原名「信榮航運公司」,前身是蘇信吉父親蘇清雲創立的信榮實業公司。已故的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就曾在蘇清雲的船上擔任大副。
蘇信吉接下航運家業後,在2010年間為了籌資到韓國訂購船舶,陸續向兆豐借貸共計美金1億2240萬元,2012年起卻因業績下滑,無法償還本息,高達美金9666萬餘元被兆豐列轉為呆帳。不僅如此,蔡友才2010年7月擔任兆豐銀董事長後,還曾出現TMT無須提供擔保即獲核貸的情形。
北檢起訴書指出,蔡友才、陳世明於2011年10月間分別擔任兆豐銀董事長、兆豐銀敦南分行經理,卻以實地訪查TMT集團在馬來西亞設立特殊鑽油平台的海上油礦開採計畫預定地為名目,接受蘇信吉招待。
2011年10月8日,蔡友才偕妻子、秘書,陳世明則帶上姪女,與蘇信吉一同搭乘其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入住亞庇香格里拉莎莉雅度假酒店,並在酒店高爾夫球場球敘後於翌日返台。經北檢調查發現,這趟馬來西亞之旅,包括蔡、陳本人與其眷屬的交通、食宿、球敘、遊覽等費用,均由蘇信吉支付。
雖然蔡友才等人辯稱,此行是為了TMT新提案的開探海上油礦計畫,前往探查當地生態情形,為了方便直接鳥瞰現場,才會搭乘私人飛機前往,打高爾夫球只是順便的行程,與外傳的舊信貸無關。
不過,因同行者除蔡、陳兩人外,還包括蔡妻及陳世明的未成年姪女,檢察官因此認為這並非公務行程,應屬私人招待。雖查無這趟旅行與核貸放款的因果關係,但檢察官認為,《銀行法》明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觸犯此法,最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北檢11日依《銀行法》收受不當利益罪嫌起訴蔡友才、陳世明。
另外,蔡友才也被控利用公司資源設立鑒機公司,藉核貸潤泰集團收受服務費新台幣2.25億元洗錢到海外隱匿,涉嫌違反《金控法》、《刑法》背信、洗錢等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僅認定蔡友才犯偽造文書罪,判刑9月,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