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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受國民黨黨國價值影響的官員 仍不解轉型正義真諦

徐祥輝 2017年03月19日 00:00:00
彰銀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台新銀行因勢單力薄,遂選擇走司法途徑來爭取經營權。(維基百科)

彰銀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台新銀行因勢單力薄,遂選擇走司法途徑來爭取經營權。(維基百科)

近日隨著彰銀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台新勢單力薄,選擇走司法途徑來爭取經營權,而財政部展現政府鐵碗,不僅加碼收購彰銀股權,並透過公權力徵求委託書,想一舉在6月股東大會一舉取得三分之二席次,將台新掃地出門。

 

也因此,最近時常有社論、電視節目與不少媒體人談論彰銀案,台新與財部之間亦隔空交火。而到了最近幾日,財政部罕見高調發布聲明,指稱彰銀案並非轉型正義,並指出「轉型正義係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時期之違法及不正義行為所為之彌補」,但就此聲明看來,財政部轉型正義的理解,只見表面,忽略了轉型正義的背後脈絡。

 

所謂「轉型正義」,並非只是「轉型」所以得到「正義」(所以民主轉型不一定伴隨正義的到來),而是因應時代變化,主動去將過去的「正義」轉型。何謂將正義轉型?由於過去政府對正義的理解僅停留在「合法」就是正義,因此軍公教的18%、公股行員的13%優存利率在過去也是合法途徑通過,亦有其時代背景。但為何在現在看來是「不正義」的呢?因為我們對正義的理解已經有所變化,也就是說,正由於不同時代間「正義」內涵的轉變,我們就更要付出行動去彌補之間的落差。

 

換句話說,對台新之所以不正義,是由於當時台新付出300多億幫彰銀打消呆帳,改善體質。結果因為前朝財長張盛和使力將台新趕出去,現在許虞哲也做同樣的事,所以對台新不正義,而這兩任政府則一再強調手段「合法」,對政府來說,手段合法就是正義。

 

也就是說,從這些政府部門的聲明就能理解,由於這些官員多是擔任幾十年的事務官,深受國民黨的黨國價值影響,或是仍不了解轉型正義的真諦。同時也不知道正義不是平白得來,而是需要透過積極行動去彌補過去與今天的缺口。從彰銀案來看,政府延續前朝政府非但不是正義的展現,而是錯讀了轉型正義的真正價值。

 

※作者任職於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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