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黃金海開發案16日召開環現差案會議,耗時20年,這次只花15分鐘遭大會決議退回。(取自地球公民基金會臉書)
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2000年通環評,因6年未動工,2006年送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16日)審查台東都蘭灣黃金海渡假村環現差案,審查15分鐘後就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13次會議,審查「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首次環現差自2006年起至2018年,共歷經10次審查仍未能過關,最後環評決議退回主管機關觀光局。
觀光局2020年再將黃金海公司的資料送至環保署,進行第2次環現差程序,2020年至去年10月審查4次,皆為補件再審,2022年1月12日進行第5次審查,累計已15次,環評委員以現址富山遺址保存問題,並認為與當地部落溝通未完善等,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局。
開發單位今天表示,會再評估縮減量體、保護遺址的可能性,待完成報告後,再提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以書面表示,本案核定迄今已逾20年,市場現況變化大,且業者資金需求及籌措方式已無法依原計畫辦理,今年1月25日已發函事業單位,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15-1條規定,自通知1年內重新提出申請變更興辦事業計畫,屆期未提出申請變更,原興辦事業計畫核定及其原籌設核准失其效力。
今天開發單位未準備簡報,環評委員也未多提問,審查15分鐘,大會決議本案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局。
出席發言的環保人士認為,這個案子在2018年就曾經退回,這就是環差的困境,退回後還是可以再送出來審查,本案算是指標性的案件;很期待除了這一案,除了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外,環保署也能就《環評法》、針對老舊環評案做出處理。
環保人士也提到,現在觀光局若仍不做東部觀光政策環評,不做整體總量評估,擔心這樣的情況還會再發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否不將爛攤子丟到環保署來,應該好好思考。
環團過去就認為,《海岸管理法》、《國土計畫法》等法案相繼通過,20年前的開發計畫早已不符現代需求,且將破壞珊瑚礁、史前遺址,也有侵害原住民族權益疑慮。黃金海開發邊界距離杉原灣沙灘僅200公尺,其佔地面積約10公頃、房間450間,比惡名昭彰的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0倍,旁邊又有26公頃的棕櫚濱海度假村預定地,三個開發案對杉原灣影響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