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辦對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稱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跟當總統一樣,遭李辦通牒48小時內公開致歉。但李來希出面反批:「李登輝辦公室擺出這種陣仗,是想殺雞儆猴嗎?」(攝影:李昆翰)
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11日出席「年金改革溯及既往違憲研討會」,會中舉例稱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跟當總統一樣,遭李辦通牒48小時內公開致歉。事件至今超過20小時仍未見楊仁壽道歉動作,反倒是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擔任理事長李來希稍早在臉書反擊李辦:「李登輝辦公室擺出這種陣仗,是想殺雞儆猴嗎?李登輝卸任已經超過16年,迄今還在接受禮遇,請問:是不是因爲法不溯及既往適用的結果?」要請李登輝講清楚說明白!
最高法院前院長、前大法官楊仁壽11日應邀出席「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舉辦之年金改革溯及既往違憲研討會中,發言表示:「…李登輝退休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於2006年修訂,將『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的禮遇改為『按月致送25萬元禮遇金』,李登輝的終身俸也沒有被改掉…」。
李登輝辦公是主任王燕軍指出,楊仁壽所述與事實不符, 李前總統在2000年卸任前辦理了拋棄18%的終身俸,選擇了卸任禮遇。2000年後藍綠對立「卸任禮遇條例」成了鬥爭的工具,期間數次修正,至2006年修正為現行版本。至此李前總統的禮遇均以此版本辦理。
前立委廖本煙支持李辦做法:「 燕軍兄嚴究到底。加油!」支持網友也說「如果楊老頭不更正道歉,就應提告?應有告的法條。」但也有網友稱「奇怪,禮遇金跟終身俸有甚麼差別,都是新台幣啊!只是換個詞而已~~~」
李來希指出:根據民國90年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理由:(李於89.5.20缷任)(95年全文修訂,終身俸改成禮遇金且有期限),當中修法是「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李來希質疑李登輝要楊仁壽公開道歉,這種行為,儼然就是想殺雞儆猴嗎?李登輝卸任已超過16年,迄今還在接受禮遇,他不禁反問李登輝:是不是因爲法不溯及既往適用的結果?
對李登輝至今還接受禮遇,網友認為,「李倭寇的辦公室主仼尚有何言?還要楊大法官48小時道歉嗎?負荊請罪才对吧?!」「 打官司很好的證據,只有總統可以,基層軍公教不適用?」「卸任的總統是人,退休的軍公教警消就不是人嗎?話都是他們在講,因為話語權在他手上,真是他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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