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火警釀重大死傷,涉縱火嫌犯黃格格25日開庭時堅不認罪。(湯森路透)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釀46死43傷,是近年來國內發生最多死傷火災。高雄地方法院今天(25日)首開庭,51歲嫌犯黃格格辯稱,她雖然是最後一個離開現場,但否認縱火,也無動機,面對檢方指控殺人罪不認罪。
這場城中城惡火發生在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消防局獲報趕抵現場時,當時火勢已相當猛烈,因煙囪效應,不斷向上竄燒的大火和濃煙都增加了救災難度,直到清晨4點39分火勢才得以控制,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
事後,高雄地檢署在1月21日完成偵查,認定嫌犯黃格格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在酒後情緒失控,欲藉點火滋事讓郭男難堪,所以將驅蚊用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上,進而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檢方最終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向法院建請處以極刑。
城中城大火案今天法官召開準備程序庭,因考量現場聽庭人數、法庭空間和疫情因素,改以視訊方式進行。近10名城中城住戶家屬,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到場。承審法官允諾,會盡最大努力還給家屬公道,並查明真相,敲定下次開庭時間為3月11日上午。
法官首先詢問黃女,對於檢察官起訴她殺人罪是否認罪,黃格格不接受,並稱自己雖是最後離開房間的人,卻沒有縱火亦無動機,同時也否認和53歲郭姓男友有吵架和感情糾紛。
由於黃女未聘請辯護律師,但她涉犯殺人重罪,法院仍依法派給她法律扶助律師,受委任的林姓、謝姓律師開庭後表示,他們是在農曆年後才接到委任,但根據向黃格格律見情況,目前會朝無罪方向進行辯論。
黃女委任律師表示,根據黃女的說詞,她是把香爐用水弄熄後,再拿回房間放在地面,並把裝煙蒂和檳榔渣的八寶粥鐵鋁罐帶走,因此,她雖然最後離開,但並無縱火動機,且主觀上更無法預見會造成重大傷亡。
委任律師指出,就算如同檢方認定,黃女是因感情糾紛,為了讓對方難看,才縱火洩憤,但在小房間縱火不僅燒不到已離開的郭男,小房間也非對方財產,對郭男毫無損失,因此根本沒有犯罪動機,至多只能解讀成感情糾葛。
此外,委任律師也認為,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點,包括現場的59台機車、以及防火門被盜是否成關鍵。黃女就算縱火,主觀上也無法預見會因燒到數十輛機車造成火勢擴大,進而產生煙囪效應,造成嚴重死傷,且就算要縱火,也無須以將灰燼倒在沙發上,這種沒效率方式犯案,肯定會有更直接的方式。
受害家屬今天也到場聆聽,其中,一名簡姓女子帶著罹難母親照片出席,她「希望媽媽也能一起聽判」,同時還痛訴涉嫌縱火的黃女,因個人感情糾紛自私縱火,媽媽逝世傷痛至今難以平復,經常吃不下、睡不著,一想起媽媽就哭,直言黃女說詞太過狡辯,令人心痛,希望法官判決死刑。
由於,現場其他家屬也狠批黃女行為讓他們痛失親人,幾乎口徑一致要求法官判處極刑。另也有名家屬除希望法官判處黃女最嚴厲極刑外,也希望法官查清到底是誰偷走防火門,若防火門還在,火災煙霧不致一路沿樓梯間向上竄,造成嚴重死傷,認為應一併查清、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