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大審啟發作者,只有可以宣傳任何違反憲法、推翻體制的言論自由的政體,人民才享有真正的自由,若沒有,那麼什麼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都是一紙空文。(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台灣民主運動從七十年代開始就蓬勃發展,而掌權者也逐漸略為放鬆威權統治,儘管戒嚴法仍然執行,黨禁報禁仍然嚴控,但一波一波的民主抗爭綿延不絕。從《七十年代》到後來改名《九十年代》,我們都一直跟進報導。關於台灣民主進程的歷史,已有不少著作書寫,這裡就不細說了。我只想談談當年對我思想影響最大的事件,就是1980年的美麗島軍法大審。
這次受審的八位被告,都以叛亂罪起訴,在戒嚴時期若此罪被判成立就是死刑。被告們在死亡陰影下仍然不畏懼地表達自己的理念和心聲。而與過去最不同的,就是在報禁下,台灣幾乎是僅有的兩份由國民黨中常委當老闆的大報《中國時報》和《聯合報》,都將控辯雙方的證詞全文上報,這些言論在過去絕對是禁忌,連黨外雜誌都要迴避,竟在兩大報以新聞報導的方式整版整版的登出來,對台灣的民主進程產生的影響可以說是歷史性的。
對我來說,印象最深的是被告講出來的兩句證詞,第一句記不得是誰說的,他說:依照憲法台灣人民有宣傳台獨的言論自由;另一句是施明德說的:台灣人民有合法顛覆政府的權利。
台獨,一向是台灣言論的禁忌,自從1970年兩位台灣人在美國刺殺來訪問的蔣經國未遂之後,在美國台獨也被視為恐怖組織,更不用說在台灣了。
但是如果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西方已經普遍確立言論自由的唯一界線,就是不能造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此外,只要是言論而不是行動,言論自由就沒有限制,因此美國關於要推翻政府的言論,加拿大不斷有文章宣傳魁北克獨立,英國也常有報刊文章要廢除王室制度,因為都是言論而不是行動,所以儘管內容主旨與現有憲法相違,也都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
當我看到台灣兩大報都刊登被告證詞說依照憲法台灣人有宣傳台獨的言論自由,這種言論沒有成為禁忌,沒有受到審查。我就想到,一旦沒有了言論審查,那就等於人民有了所有自由,各種意見都可以出現,不管台灣以後有什麼樣的反覆變化,但威權體制已經鬆動,實際上已經開始了通往民主直路。
至於「台灣人有合法顛覆政府的權利」則是施明德所說。沈君山曾經以筆名「田心」在美麗島大審後若干年,在《九十年代》寫他當年旁聽大審的回憶。沈是前台灣清華大學校長,但更為人所知是,他是長期遊走於政界、學術界與文化界之間的名人,是官宦之後,與掌權的國民黨及反對派都有溝通。他在回憶文章中說,美麗島大審後有一次當權的長輩找他去問,哪些被告的言論最令他印象深刻,他說是施明德的「合法顛覆政府論」,長輩點點頭記了下來。這對以後台灣當局的決策是否有影響,不得而知。合法顛覆政府,就是通過合法的選舉,通過憲法所賦予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而不是用暴力行動顛覆政府。民主國家的定期選政府領導人,就是合法顛覆政府的尋常行為。
沈君山在回憶文章中還提到兩件事,一是八位被告在死亡判決下都很堅定,證詞流露人的本性。呂秀蓮的證詞感性,讓平常冷靜的記者也不停地流淚。處理此事的有關單位原主張依叛亂罪之法辦理,至少判一人死刑以儆未來,而施明德是累犯,最有判死刑的可能。後來是蔣經國聽取另外一邊聲音,尤其考慮到外省人與本省人的族群和諧,才槍下留人,採取依法量刑卻一律減刑的處理。但八位被告不知道幕後運作,所以仍然是面對死刑。
沈君山認為八人中林義雄最強硬。在軍事審判期間遭遇林宅血案,母親和雙胞胎女兒遇害,長女林奐均重傷。當局從政治面、人道面都有意對他從寬處理,但前提是他不要出庭,不要和其他面臨死刑的七被告連在一起。當局意向已經轉達他的律師,律師也向他轉達,並準備把他請病假的訊息於庭上宣布,誰料審訊當天,他居然不聽勸告,昂揚出庭。對這個與同僚不離不棄的硬漢,沈君山說他不免長嘆一聲。
美麗島大審給我的理念和心靈的啟示,一是只有可以宣傳任何違反憲法、推翻體制的言論自由的政體,人民才享有真正的自由,若沒有,那麼什麼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都是一紙空文;二是必須真正實現人民可以通過選舉去合法顛覆政府的體制,才是民主體制,若沒有,什麼民主法治也都是一紙空文;三是在爭取人民自主權的抗爭中,只有林義雄這樣的剛強、施明德那樣的從容,八被告的視死如歸,才可以喚起民眾;四是也要有當局的明智,哪怕一點點明智,才會帶來轉機與改變。
這幾點啟示,對我日後評論時局和編輯寫作,帶來頗深的影響。(失敗者回憶錄93)
※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專欄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近年在香港蘋果日報撰寫社論、專欄,時常批評當道,立場反共。李怡近年移居台灣,持續發表他個人的「失敗者回憶錄」系列文章,本報從第91篇開始連載,前90篇則連載於《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