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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庭直播… 女法官協會:猶如全民公審梁姓女模,有權者當慎思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17日 17:02:00
現任大法官張瓊文曾在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擔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資料照片)

現任大法官張瓊文曾在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擔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資料照片)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日前決議「事實審法院審理期間法庭直播」,引發正反兩面意見衝突。女法官協會17日以陳姓女模案梁姓女子為例,若法庭直播,梁女可能面臨全民公審的景況,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希望政府未經審慎評估下,不要輕率施行。

 

對此,女法官協會17日指出,現今網路無遠弗屆、特定議題極易在網路上串連、發酵,如果未經審慎思考就貿然開放法庭直播,無異強行公開當事人不願揭露的瘡疤,同時使法院及個案當事人、證人、被害人、鑑定人等訴訟參與人以及整個社會,面臨重大衝擊;因此她們要懇切呼籲,未經審慎評估,不宜輕率行之。

 

女法官協會指出,這些衝擊包括訴訟參與人被「肉搜」的可能性大幅提高,傷害當事人等的隱私權,更嚴重者恐危害其人身安全。

 

另外,女法官協會提到,個案中涉及的個人隱私、不欲人知之事,透過直播公諸於眾,雖然可以透過技術安排,但法庭上難以掌控或避免訴訟參與人突發的舉動或言論,若因此造成不可回復損害,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將蕩然無存,這也是為什麼《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要規定只有案件當事人可以依法聲請閱覽,且未經准許不得將上述資料公開,用以保護訴訟參與人,「身為公權力作為又豈能完全不顧、草率行之?」

 

女法官協會舉日前的陳姓女模案為例,涉嫌的梁女尚未定罪、遭受羈押前,就已無法阻擋失控群眾的大量網路攻擊與霸凌,最後出乎意料,梁女提出不在場證明後隨即被釋放,此事足以說明「全民公審」之罪惡與謬誤,傷害被告名譽權、訴訟權及對司法獨立審判的妨害甚鉅,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再者,法庭直播上可能會鉅細靡遺的陳述被告的犯罪過程及手法,透過網路無遠弗屆、永久長存的特性,極易成為罪犯日後鑽研躲避查緝手法及爭相仿效犯罪之溫床。

 

試想,如果毒販藉由法庭直播習得有效製毒的方法、了解毒品取得的管道以及得知躲避查緝的方法,整個社會安全將嚴重被衝擊,犯罪資訊擷手可得、犯罪成本大大降低,社會治安必受嚴重威脅。

 

此外,案件相關證人若透過直播進行串供、犯罪嫌疑人進而「毀屍滅跡」,甚至訴訟參與人因心理障礙,或其他緣由,憂於直播畫面之放送,日後將難以期待其在法庭上據實陳述,法院認定事實的功能將大為減損,人民追求發現真相的期待,也終將落空。

 

女法官協會指出,訴訟中的每一名參與者,是血肉之軀,是生命個體,應以具有人性尊嚴的方式被對待;然而,強行法庭直播,無異剝奪這些人拒絕在公眾面前展演自己人生大戲的權利,國家權力能否完全無視這些人的意願與感受,得以恣意剝奪他們的拒絕配合演出的權利?有權者應當慎思。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二次會議於3月10日舉行;該組召集人許玉秀會後轉述,委員認為可由司法院研議直播範圍和條件,有5名委員沒有設定範圍,12名委員則建議具體方向,包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和智慧財產法院的一二審案件。(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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