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引起社會爭議,傳統領域的劃設範圍要不要納入私有地,戰場移至立法院。(攝影:李隆揆)
原民會今年2月公告一紙《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後,因傳統領域的劃設範圍排除私有地,引發族人抗議。依法,此辦法屬行政命令,一旦送出行政機關後,原本都將「函請立法院查照」。不過,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時,通過國民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此案拉下「改審查」,送入內政委員會重新審查。換言之,傳統領域的劃設範圍要不要納入私有地,戰場將轉移至立法院。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接受《上報》採訪表示,既然已改審查,那就讓辦法進入委員會討論;不過,民進黨團仍支持原民會的版本,那就是不可能把私有地畫進去、也不可能修改,因為這樣會侵害私人財產權,「這是違憲!」
這會期隸屬內政委員會的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鄭天財(Sra Kacaw)則說,審查時,將要求劃設辦法應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不該只限制公有土地,「一定會在委員會把關!」
時代力量原住民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表示,時代力量今天雖提案拉下此案,但黨的立場當然希望是將辦法退回原民會,要求政府應重新擬定符合原住民權利、符合《原基法》的版本。
她說,理想中的傳統領域應由部落自主劃設,但現行劃設辦法卻仍有層層箝制與審查,根本不符合《原基法》精神。
民進黨卑南族立委陳瑩日前接受《上報》採訪則說,辦法要如何修改都可以討論,例如:可直接將辦法名稱改為「公有土地劃設辦法」,讓行政機關第一階段先處理公有地,至於「私有地劃設辦法」,則可等《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通過後,再一併處理。
此劃設辦法因排除私有地,僅把公有地劃入,引發部分原住民族人抗議,在凱達格蘭大道紮營至今已邁入第23天。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報告事項,《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被列在第67案。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行政命令的審查,原則上要在3個月內完成,若逾期未完成「視為已經審查」;過去許多沒有爭議的行政命令,都循此方式直接備查、生效。不過,法律也賦予立院審查行政命令的權力,若立委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只要有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或由黨團提案,就可交付相關的委員會審查。
不過,因劃設辦法引發爭議,國民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今天皆提案主張將此劃設辦法由備查改審查,並經院會通過,後續將交由內政委員會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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