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姝妤去年10月夥同父母和弟弟殺害富商張男,並盜領提款卡中的現金470萬元。(取自林女臉書)
台北市51歲張男包養小自己21歲的酒店小姐林姝妤,卻沒想到林女在得知張男數個帳戶中有鉅款後,竟心生歹念,去年10月間夥同父母、弟弟將張男誘騙至福興鄉的住處,下藥殺害並棄屍,林女和林母事後還一同到超商ATM,將張男提款卡中的現金提領一空,彰化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林女一家四口及提供安眠藥的陳男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據了解,30歲的林姝妤原本在八大行業上班,進而認識51歲的張男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林女得知張男從事博弈事業,有數個金融帳戶,其內有大筆款項,同時並探知張男提款卡密碼。
由於兩人年紀相差30歲,常因理念不和發生爭吵,在林女得知張男名下金融帳戶內大筆款項後,去年6月間已萌生殺害張男盜領其存款之想法,同年9月底雙方分手後,林女於隔月返回彰化縣福興鄉之住處散心時,與父親林益全、母親林劉秀珍及弟弟林韋守提及此事,一家人開始共謀誘騙張男至彰化後再予殺人棄屍,並盜領被害人金融帳戶款項。
去年10月14日林弟先向陳姓友人取得安眠藥,林父、林女及林弟於10月15日、16日開車沿東螺溪尋找棄屍地點,選定棄屍地點後,預先將棄屍工具(黑色塑膠袋、空心磚及童軍繩等物)藏放於該處。
林女於16日晚間,以前往台中醫美諮詢及至彰化遊玩為由,誘騙張男一同至彰化位於福興鄉的住處,林母將事先取得的安眠藥磨成粉加入飲料給張男服用,等到張男意識不清後,林女開車將張男載出,林父等人趁張男意識不清,在車內以童軍繩將其勒斃。
案發後林女與林母一同到超商ATM取錢,而超商監視器畫面也曝光,2人頭戴鴨舌帽以及口罩,全身包緊緊操作機器,領光張男身上5張提款卡內的款項高達470萬元。
張男遭棄屍後,林女一家為了避免遭人發現,去年10月16日晚間,林女與父母及弟弟等4人,還將張男屍體綁以總計四十公斤的兩塊空心磚棄置於埔鹽鄉東螺溪,隔天仍擔心屍體浮上水面,隔天還去潛水專賣店買潛水裝、蛙鏡,搬更大塊石頭,前往棄屍地點,下到溪內,並以石塊壓住屍體。張男屍體還是於去年10月29日漂浮出水面,被為民眾發現報案。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林女、林父、林母及林弟等共同涉犯《刑法》第 332 條強盜殺人、第339條詐欺、第247條棄屍等罪嫌;而提供安眠藥的陳男則涉犯《刑法》幫助殺人及棄屍等罪嫌,檢方將上述5人依法起訴。
檢方認為,被告林姝妤僅因與被害人有感情糾葛,竟覬覦被害人存款,即謀劃殺害被害人並奪取被害人財物,被告林益全(父)、林劉秀珍(母)及林韋守(弟)等人均為被告林姝妤的至親,不但沒有多加勸阻,與她共謀殺人並棄屍,更盜領被害人存款,犯罪計畫及分工縝密、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