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王美花允諾不會再發生類似的停電狀況。(王侑聖攝)
台電興達電廠昨天(3日)開關廠發生事故,導致全台549萬戶受影響,許多民眾都要求經濟部長王美花下台負責。王美花今(4日)承諾,1年內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操作疏失,也強調,若再發生類似的事,絕對是非常不應該。
此次停電事故,台電調查是人為疏失,事發後,王美花也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自請處分。蘇貞昌則要求經濟部3天內提出調查報告,並於報告出來後,再依據相關事實究責。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4日質詢王美花時,質問:「近期內會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是否能保證一年內不再發生?」對此,王美花表示,台電昨發生的人為操作疏失,經濟部表達最深歉意,一定不會再讓這樣的操作疏失發生,並擔保一年內不再發生。
曾銘宗又追問,若再發生類似的情況,會負什麼責任,王美花則回應,如果再發生類似的事,絕對是非常不應該的事情,當然就要負起應有的責任,「我是政務官,應該負什麼責任、長官的要求都一定會遵守!」她也強調,在這個位置上就要把業務做到最好,只要在位一天,就會把台灣的電力系統和制度弄好。
然而,曾銘宗仍繼續質疑:「政務官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長官要求離開,一種是自己離開,假設再發生類似跳電狀況,會不會自請離開?」對此,王美花稱這是「假設性的問題」,僅表示到時候看狀況,會有所決定。
至於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王美花說明,日後將在兩個部分精進,先是進一步完善操作面的防呆機制,把相關軟體、基礎建設做到更好,再來把全台電力供應系統,在適當的地方設斷點斷開,目前都再著手進行,「這三天會提出相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