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百斯特公司負責人巫泉逸,疫情期間刻意哄抬藥用酒精價格高達八倍。突圍示意圖。(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新北市百斯特公司負責人巫泉逸,前年(2020)趁著新冠疫情爆發、民眾對於酒精的需求提高,他竟趁機哄抬藥用酒精價格,其中原價298元的4公升藥用酒精,一度開價2600元,後來才調降到924元。一審將他判刑一年,經上訴二審,他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33萬4696元,今天(10日)高等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處其一年、緩刑三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許多民眾對於口罩、酒精的需求暴增,巫男竟趁機發災難財,將500ml酒精的價格從53元提到420元;298的4公升的酒精,價格也爆增至2600元。哄抬價格高達8倍之多,巫男更以此大賺33萬4696元。
而衛服部早在前年3月18日就公告,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用酒精及防疫清潔用酒精,增列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之防疫物資後,依法任何人都不得哄抬酒精價格。
檢方調查,百斯特公司批發75%藥用酒精的兩家上游廠商,不論疫情前後,價格都沒做調整。進貨成本根本沒有增加,但在法院審理時,巫男否認哄抬價格,不斷辯稱是因為成本增加許多,才會上網看市價都怎麼定,更大言不慚地說:「若是市場真的覺得他賣太貴,怎麼可能跟他買!」
法院審理時,認為巫男趁疫情期間發災難財,明知酒精已被衛服部列管,還刻意哄抬價格,因此一審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刑1年;巫男上訴高等法院後認罪,並繳回因哄抬價格的獲利共33萬4696元,高院因此改判他1年徒刑,緩刑3年,且須在判決確定後的2年內,繳交15萬元給予公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