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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訟翁茂鍾不當接觸 前法官曾平杉遭監院彈劾

上報快訊/黃昭妍 2022年03月10日 15:31:00
監察委員3日上午全數通過前法官曾平杉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擷取自Google Maps)

監察委員3日上午全數通過前法官曾平杉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擷取自Google Maps)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曾平杉,在任職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曾有不當接觸,不但提供了涉訟案件的法律意見外,還接受翁男贈送的襯衫及保健品,上周四(3日)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認為曾平衫涉犯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因此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天(10日)指出,曾平杉自1997年6月起至2013年12月任職法院期間,曾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聚餐、聚會,更接受翁茂鍾給予他及其家人、友人的各類幫助,並收受翁餽贈的保健、保養品及襯衫,情節重大。

 

另外,監察院也表示,當初曾平杉因參加喜宴認識翁茂鍾,且知情翁茂鍾當時為佳和集團總經理;另外,曾平杉的女兒於1993至1994年曾經持有怡華公司股票總額約10萬元至18萬元不等,連曾平杉本人也曾於1995至1996年間,持有佳園建設股票總額約210萬元,可見曾平杉與翁茂鍾交情匪淺。

 

 

1997年間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涉及的百利案,而翁茂鍾曾在記事本中記載,2001年8月9日「曾平杉家 討論百利案」,以此可證實曾平杉明顯知道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涉訟中,並與翁茂鍾討論、提供法律意見。

 

案經監委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曾平杉身為法官,卻未能保持法官應有分際,嚴重損及法官應保有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並全數通過彈劾,因此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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