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在美國的2棟房產遭美國司法部沒收拍賣,法務部20日證實,其拍賣所得150萬美元(約4千多萬台幣)已全數匯回台灣且繳納國庫。(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美國司法部日前將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在美國曼哈頓的公寓等房產沒收拍賣,並將獲得的150萬美元(約4千多萬台幣)匯回台灣。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20日澄清,美國沒有要求我國「專款專用」設立反貪腐基金,尊重台灣對這筆款項的運用,目前該款項已經進國庫。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2016年表示,美國司法部2010年7月,以這2棟房產疑似用貪污賄款不法所得購買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並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2度請求我方法務部的司法互助,由特偵組提供美方相關證據資料。
這2棟位於美國維吉尼亞州、紐約州曼哈頓的不動產,由前總統陳水扁家族以二次金改賄款購入,並登記在其兒陳致中名下,2013美國司法部完成沒收拍賣程序,將折合新台幣近4千多萬元的贓款全數匯回台灣,創下第一起台美司法互助成功追贓案例。
由於日前媒體批露,依慣例,美國司法部可向台灣提出分享沒收拍賣扁家房產所得,因此當年特偵組曾向美方請求以最高分享比率80%返還台灣。不過,美方一毛錢都不要,並全數返還,同時罕見要求別把將贓款沒入國庫,建議以「專款專用」方式,規劃設置「反貪腐、防制洗錢」教育訓練基金,作為反貪、防制洗錢之用。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邦樑20日澄清,不清楚怎麼會有這樣的消息,重申美方並沒有這種要求,且尊重我方的款項運用,2016年時4千多萬的款項就已經匯回台灣,「應該已經進國庫了」。
林邦樑解釋,宣導反貪腐、反洗錢本來就是法務部的責任,一直都有努力在做,陳前總統這筆錢進來有裁處規定,「不得不進國庫」,至於反貪腐、反洗錢,有其他經費運用,會持續進行。對此,藍委王育敏呼籲,應該要製作本土反貪腐的教育影片,且應該要以陳水扁為教案,「讓台灣人從小就知道,就算是總統也不可以貪污。」林邦樑僅回應,會再跟廉政署做進一步研議。(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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