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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民台灣者有三種 不能一概而論

徐承恩 2022年03月23日 07:00:00
過往幾年移居臺灣的香港人,是個多元龐雜的群體。當中有着不同的人士,台灣政府應對症下藥,對不同的群體採取不同的政策。(美聯社)

過往幾年移居臺灣的香港人,是個多元龐雜的群體。當中有着不同的人士,台灣政府應對症下藥,對不同的群體採取不同的政策。(美聯社)

隨着《時代革命》上映,臺灣究竟應該如何支援被香港特區政權迫害的抗爭者,又重新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不過目前的討論,卻往往把流亡臺灣的抗爭手足,與近年已經或準備移居臺灣的香港人混為一談。可是這些準備以台灣為家的香港人,其實是個多元龐雜的群體,各成員的社會背景和價值觀不盡相同。除了流亡手足,也有旨在維持既有生活方式的中壯年人、以及想要追尋臺灣自由民主價值的年輕人。亦因如此,臺灣政府應該對症下藥,對不同的群體採取不同的政策。
 

三類香港移入者

 

當中最容易惹起爭議的,是那些為「保持生活方式不變」移民台灣的朋友。簡要而言,他們都擁有一定的資產、或是已經事業有成,因此可以透過投資移民和專業移民移居台灣。雖然他們大多厭惡暴政、甚至同情過往的抗爭運動,然而他們不是前線抗爭者、也無需面對來自特區政權及北京政權的即時威脅。他們事實上是追求「生活品質」的「移民」,而不是迫於無奈要倉惶逃命的「難民」。雖然維持以至改善生活品質,也算是申請移民者選擇的權利,但這並不代表臺灣政府對他們有特殊的責任。

 

為此我們必須面對現實的局限:臺灣只是一個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人口二千三百萬的小國。而「生活品質」離開香港的移民,也絕對不是非要到臺灣不可。英國作為香港原本的宗主國,在1984年與中國簽署《聯合聲明》協議主權移交時,在聲明中的第三條第五項與中國共同承諾「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各項權利和自由」。可是中國目前卻以「歷史文件論」片面撕毀條約,保障香港人生活方式不變,就成為英國必須獨自履行的責任。在中國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家安全法》後,英國亦隨即啟動BNO簽證計劃,讓香港人能以移居英國的方式,繼續維持既有生活方式、並獲得各項權利和自由。

 

如今英國的香港人群體已經頗具規模,當地地方政府和公民團體亦為香港移民的融入做好相關的準備。除此以外,美國、澳洲和加拿大這幾個與英國關係密切的盟國,都也在安排這類讓香港人「保持生活方式不變」的移民的計劃:而這幾個國家都是接收移民的老牌大國。相對之下,臺灣對於追求「生活品質」的香港移民,則沒有相應的能力和責任:畢竟不論是臺灣、還是遷占臺灣的中華民國,都從未有一刻統治過香港那三十里袖珍江山。

 

可是目前既有政策,對於這類「生活方式」移民最為寬鬆。過往這裏香港人會採用投資移民的方式移居台灣,而目前政府則打算把重心放在專業移民之上。可是這類常用的渠道,卻也傾向偏坦中壯年的香港人:畢竟年輕世代既沒有足夠的積蓄、也未有足夠的資歷去取得專業資格。這種過分注重經濟及技術條件的移民政策,卻忽視世代因素對移民融入社會的影響:過往香港的民意調查,都顯示年輕世代對臺灣的態度比年長者遠為友善,而且大多也支持臺灣在國際社會上的自立自主。可是現有的政策,卻會把這些天生的「友臺派」擋在國門之外。目前「生活方式」移民的政策雖不無改善的空間,可是就政策的優先次序而言,卻絕對稱不上是刻不容緩。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這一類生活方式移民,也有臺灣需要的優秀人才,亦偏向強烈認同臺灣的自由民主理念。

 

手足居留問題亟需處理

 

此刻需要緊急處理的,是逃難到臺灣的抗爭者的居留問題。在2019年至2020年的鎮壓行動中,有為數不少的年輕抗爭者只能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匆匆來到台灣避難,告別那生活多年的家邦。由於他們並未有按法定方式申請移民,他們目前只能不斷延簽旅遊簽證,在臺灣也未有法定身份。這樣他們不論是就職還是求學,以至是銀行開戶和求醫診治,都會遇到困難。現任政府在競選期間曾經承諾要幫助香港的抗爭者,如今這群人正正也就是政府唯一必須承擔的責任。而這批政府非幫不可的人,數目大概只有幾百:即使根據最寬鬆的評估,在台灣流亡的香港抗爭者也肯定不足一千人。因此臺灣政府需要做的,其實也比較簡單:運用《港澳條例》第18條的規定,讓他們可透過HF177庇護居留的身份取得居留證,解決他們在臺灣工作、求學和生活的問題。至於他們之後能否申請定居,定居之後有什麼政治權利,則可以容後再談。

 

此外,臺灣可以考慮吸引的,則是基於自由民主本土價值的「價值觀移民」。臺灣作為東亞沿海的民主燈塔,又是香港本土思潮的精神導師,這種軟實力能足以讓在臺灣的香港留學生,成為秉持自由民主價值、並對臺灣懷抱本土關懷的新生代。若果純粹以功利而言,這批「價值觀移民」都屬於初次求職或求學的年齡層,他們在歸順臺灣後將有助舒緩人口老化的壓力。不過這個問題必須從長計議,並放進臺灣國家發展的長遠規劃:因為這不單止是接收移民的問題,在基礎教育、大專教育、人力資源等各種範疇,都必須互相配合才能達成有利的果效。也就是說在正式引入這批「價值觀移民」之前,臺灣必須先認真審視自身的人口政策,理解臺灣未來在人口老化、人力資源分配等問題的挑戰,絕對不能倉卒行事。

 

價值觀移民可與台灣互補

 

要討論接受香港移民的問題,就必須正視移民有不同的種類、各自有不同的問題。不顧慮這些差別泛泛而談,對臺灣、對香港人都沒有好處。把那些為逃避黑警和國安而橫渡黑水溝的前線手足,和坐在優質經濟艙尋找新生活的香港移民混為一談,只會使問題失焦,甚至使在臺香港人蒙上不必要的惡名。

 

因著中華民國法統的枷鎖,臺灣的香港移民政策,過往一直都只是在灰色地帶內的妥協和權宜。(本報資料照片)

 

如今香港人的移民問題,在臺灣釀起一場茶杯裏的風波,歸根究底還是來自不正常的國家體制。臺灣和香港的關係,本應是獨立主權國家之間的國與國關係,而移民的具體安排亦應該出於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協議。可惜香港從一開始,就被褫奪本應屬於民眾的國家主權。而臺灣雖然事實上是個主權獨立的島國,卻因為要動用中華民國的法統「借殼上市」,被逼要在形式上把香港這個事實上的鄰國,當成是某種從未統治過的特殊國土。

 

因著中華民國法統的枷鎖,臺灣的香港移民政策,過往一直都只是在灰色地帶內的妥協和權宜。近年臺灣政府要改革香港移民政策,無疑是走上正確的大方向,可是在實行上卻因為中華民國法統與現實需求之間的矛盾,使當局無法清晰理順政策之源由。以而目前除卻港澳問題,臺灣在面對中國旅客、中國移民和世界各地的「海外僑社」時,也無法以主權國家的自信面對這些事實上的外國人。這次關於香港移民的爭議,顯示臺灣國家體制雖然經歷多年的民主化,卻與正常國家的標準仍有相當的距離。正視在臺香港流亡手足的居留問題,不單是要實踐民進黨政府競選承諾,也是臺灣進化成正常國家不能迴避的一步。

 

※利益申報:個人因政治因素,透過學術交流入境臺灣,並以HF160的身份取得居留證。未來打算申請定居,雖然仍然會關注香港事務,但無意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訪問學人

 

關鍵字: 香港 移民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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