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3日因人為操作疏失,導致全台大停電。(擷取自台電官網)
「303全台大停電」造成重大災情,起因初判是興達發電廠開關廠人為操作不當,橋頭地檢署也啟動調查,釐清是否涉有刑責。經專案小組調查,並於21日搜索3名興達電廠員工住處、辦公處所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妨害公用事業罪,訊後3人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
興達電廠3日開關場事故釀全台大停電,全台有549萬戶被波及。檢方為此啟動民生平台機制,並與高雄市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釐清事故發生可能原因、停電狀況,以及是否涉有刑責,並於21日上午搜索簡、田及李姓員工3人住處、辦公處所,同時通知到案說明。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3日上午8點50分左右,簡姓、田姓兩名電氣組變電一課的員工,欲測試DS3541(隔離開關),疑未確實檢查相連接GCB3540(斷路器)內的SF6(絕緣氣體)充填狀況,並在GCB3540內無充填SF6的狀況下,要求李姓開關場控制室值班主任開啟測試,導致DS3541爆炸,造成設備毀損,引發停電。
案經檢方漏夜偵訊,認為3人涉犯《刑法》第176條及第188條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分別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