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訴願委員會10日撤消彰化縣府駁回台化展延許可證的原處分,就此彰化環團21日齊聚彰化縣政府,要求彰縣府立即撤銷台化2011年燃煤許可證,也擬號召彰化人向台化提告。(資料照片)
環保團體21日齊聚彰化縣政府,高呼口號「彰化縣民追討不法利益,要求台化賠償」,要求彰縣府立即撤銷台化2011年燃煤許可證,也擬號召彰化人向台化提告,追償50年來台化損害彰化人的健康損失,替彰化人討公道。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縣議員林世賢、醫師李武波、多名彰化縣民,21日上午齊聚彰化縣政府前廣場,以行動劇反諷台化公司,強調彰化人健康無價,要替彰化人討公道。
環保署訴願委員會10日撤消彰化縣府駁回台化展延許可證的原處分,台化彰化廠可望復工。同日,台化發布3點聲明,表示彰化廠被迫停工,「公司蒙受難以數計的損失」,表示環保署訴願委員會撤消彰化縣政府的處分,對台化來說是「遲來的正義」,台化也將依法對彰化縣政府請求國賠。
針對環保署訴願委員會10日做出的台化復工決議,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彰化團長顏淑女表示,台化彰化廠未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辦法第21條規定,將民國88年時環評結論納入許可證內容,造成彰化縣政府發證的錯誤,台化90年到105年違法運作,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顏淑女指出,台化申請展延時,勾選「不用環評」,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信賴不保護情況,違反誠實信用及協力義務,導致主管機關疏於注意而核發展延許可,若遭到撤銷許可證,也不能主張信賴利益補償,因此,自始違法的原許可證應撤銷,且已經屆期失效。
顏淑女表示,財團欺負彰化人50年,「還幻想天文數字國賠」,更何況台化從90年起就違法,不遵守環評承諾還「裝委屈」,漠視彰化人健康權,也希望彰化縣府依法行政,立即撤銷台化燃煤許可證,並追討15年不當得利。
彰化縣政府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有關環團兩項訴求,環保局正積極洽詢行政法學者專家、律師、法制處等單位,就訴願決定內容及相關法令規定做後續適法處理:至於台化公司方面,面對環團訴求目前未做回應。(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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