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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告工會非法罷工、求償3400萬 法院今判長榮航空敗訴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3月25日 17:55:00
2019年,長榮空服員集體發動罷工。(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2019年,長榮空服員集體發動罷工。(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長榮航空空服員在2019年6月20日宣布罷工,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討論,然而身為資方的長榮航空,認為此舉並不合法,隔天即對發起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12名幹部提告並求償營業損失34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長榮求償無理,今天(25日)判決長榮敗訴,工會及幹部免賠。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2019年長榮空服員罷工前,曾提出8項訴求,包括設置勞工董事、日支費調整(含禁搭便車條款)、疲勞航班改善、人事評議委員會開放勞工參與、國定假日雙倍薪、工會幹部假、更改勞動條件須與工會協商、航班外籍組員不超過2人,經與長榮3度協商破局,空服員於同年6月20日下午4點正式發動罷工。

 

長榮航空當時指出,罷工行為影響長榮航空營收、公司聲譽及交通安全,造成航班取消,將對照2017年尼莎颱風取消52航班單日損失1700萬元,向提起罷工的工會及12名幹部求償3400萬元。對此,工會當時回應,長榮提告目的是為造成工會幹部的恐懼,試圖瓦解罷工參加者的信心,將讓工會更堅定團結的決心。

 

法院審理時,工會抗辯當時是合法罷工行動,對於造成長榮航空營業損失免負賠償責任,反而是長榮航空在罷工起的隔天對工會幹部求償,構成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觸犯《工會法》,並指出,勞動部已於2020年對長榮航空開罰,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認為法官應駁回長榮航空求償3400萬元。

 

 

在審理期間,法官一度安排雙方調解,但由於工會堅持不賠償,僅願意發表共同聲明,長榮航空則堅持工會必須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調解不成。法官今天判決長榮航空敗訴,工會及幹部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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