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經濟所所長簡錦漢與小23歲謝姓女助理爆發婚外情,並以公假之名一同出國7次。(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前所長簡錦漢,與謝姓女研究助理發生婚外情,甚至2人於半年內7度出國,非公務之行程卻「以公假之名」出遊,並詐領薪水4萬4321元。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考量2人坦承犯行,除判決繳回溢領薪資,予以緩起訴2年,向公庫支付5萬、參加法治教育20小時。
57歲的簡錦漢自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擔任中研院經濟所所長,現已回任研究員至今,34歲謝女為約聘助理,負責處理簡所交辦事務,但並無國外業務。2人在2019年4月至11月期間,分別搭機前往曼谷、香港、新加坡、首爾、北京、墨爾本等地,明知非公務行程,謝女卻在中研院差勤系統填寫「公假」總計25天,再由謝男簽核准假,謝女因此詐領薪資共4萬4321元。
據檢方表示,由於2人坦承犯行,謝女2021年3月10日將溢領薪資繳回,檢察官認定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予以緩起訴2年,向指定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支付新台幣5萬、另緩起訴確定8個月內,須參加法治教育20小時。
雖予以緩起訴,但由於雙方的甜蜜關係遭曝光,簡錦漢妻子得知遭背叛後,主張兩人侵害配偶權,對2人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根據去年簡錦漢與謝女的LINE對話,認為2人互傳曖昧訊息,謝女曾傳「趕快把我娶回家」、「所以你2017就愛上我了」、「兩年的蜜月期再生小孩…享受有一窩小豬的世界」等,簡男則回「就是要寵你」、「謝謝你、好愛你」,2人甚至半年內數次出國,簡男更基於特殊情誼,怠忽上司身分,幫謝女核可不實的假表,可見超越男女交往分際,檢方於一審判決簡男、謝女應連帶賠償60萬元予簡妻,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