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本周五(24日)將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圖為反同婚團體「百萬大叔站出來」街頭活動,挺同、反同人士隔空對談。(攝影:李隆揆)
《憲法》法庭3月24日將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書記處22日上午公布兩位聲請人、關係機關代理人、以及大法官邀請的6位鑑定人的身分。
大法官書記處表示,此次言詞辯論出庭人員預定有聲請人台北市政府的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聲請人祁家威及其代理人許秀雯、莊喬汝、潘天慶律師。
關係機關部分,法務部代表人邱太三部長,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張琬宜司長,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王雪梅祕書。
6位鑑定人是: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愛娥,擁有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憲法》、行政法。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最高學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陳惠馨,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主要教學與研究領域德國法制史、清代法制史、性別與法律、身分法、非營利組織法規、法律與文學。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學歷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律科學博士,研究專長是醫療/生物科技倫理與法律、身分法、法律倫理。授課領域基因科技倫理與法律、醫療法律與政策、身分法、法律倫理、法學英文。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惠宗,研究專長憲法、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法學方法論。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鄧學仁,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學術專長《民法》、身分法。
大法官書記處表示,鑑定人是大法官經討論後共同決定邀請,將提供各專長領域的相關意見作為大法官審理案件的參考。
雖然名為言詞辯論庭,但此案沒有被告,只有單方面聲請人,沒有相對立的正、反方,也就沒有所謂反方意見。《民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以及鑑定人的意見將是重要的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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