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周姓男子邀女網友摸看他鍛鍊有成的胸肌後,竟以「公平」為由,對她二度襲胸。圖僅示意。(取自freephotomuscle官網)
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2013年間,和女網友「妹妹」初次單獨見面,周男先是表示自己有健身、練胸肌,並示意妹妹摸他胸肌,妹妹便試探的以手指戳了周男胸肌,豈料,周男以「公平」為由,要求摸回去,先是隔著衣服摸其胸部,後又將手伸進內衣抓她胸部得逞。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當年28歲、就讀法律系的周姓男子,當年先是在臉書社團認識一名女網友,後才結識其年僅17歲的「妹妹」。2013年10月,周男和妹妹第一次見面,兩人相約吃飯,飯後2人步行在台北車站前地下街,周男突然提及自己有健身習慣,「練胸肌」有成,示意妹妹觸摸他的胸肌。
妹妹也試探性地以手指戳了周男胸肌,豈料,周男竟表示「為求公平,我也要摸妳」,便將手搭上妹妹的肩膀,隔著上衣摸她胸部,後又再將手伸入其衣領、內衣,抓她的胸部。妹妹返家後向姊姊哭訴,於2014年5月在臉書社團發文貼出事發經過,並於成年後向台北地檢署提告。
法院開庭時,周男否認相關犯行,辯稱他當時只是在打鬧,且妹妹也沒有反抗,強調他無強制猥褻的意思,不構成犯罪。妹妹則反駁,被摸後,姐姐建議將事件公布在社團群組,後來社會風氣提升,才有勇氣在2022年提告,更坦言自己迄今仍無法釋懷,想到此事都還會流淚。
法官勘察社團貼文,貼文指出「……有件事情我忍了好久,一直不知道該不該說,現在才講或許為時已晚,不過我覺得是講出來舒服點」、「…...他說妳姊之前有摸我胸肌之類的,有點忘記了,我就開開玩笑的戳戳回去,他說你這樣我是不是該摸回去啊?結果他真的勾住我肩膀摸了我胸部,當時我嚇傻了,腦子裡完全不知道要說什麼,我好孬,不敢在街上大喊他是變態。」
貼文上並寫「只有很白癡的問說:難道你也這樣摸我姊嗎……,他說,對啊,我也這樣摸你姊的,竟然又再勾住我房膀一次,這次伸進衣服裡,再伸進胸罩裡抓我的胸部,當下真的嚇死了啊……,不過現在能樂觀勇敢的講出來了XD。」
法官認為,儘管周男的辯護人強調其行為僅是「玩笑」,但周男竟在公眾場所,對初次單獨見面的友人,以手伸進內衣抓摸胸部,超出合理玩笑的範圍,且稍有智識的女性,都不會願意在大庭廣眾下,遭男性抓摸胸部,因此不採信辯護人的辯詞。
法官並指出,審酌周男與妹妹僅為友人關係,卻未能尊重女性,以開玩笑為藉口,違反妹妹意願,在騎樓強摸妹妹胸部數秒,造成妹妹心靈創傷,長期無法釋懷,且被害人在案發逾半年後,還願意在社團群組中,將遭強摸之事公開,採信被害人證述,認定周的犯罪事實。
法官表示,雖然周男犯後否認犯罪,但不否認摸妹妹胸部的事實,且承認其行為確有不當之處,又當庭鞠躬對被害人道歉,衡量周男擔任法務工作及其經濟能力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