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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航空分署可以用這方法解套

張豐麟 2022年04月17日 07:00:00
畢琪350飛機配置追蹤雷達與紅外線熱影像儀,可執行長時間滯空及監視任務,增程型可由屏東不落地直飛東沙太平島。(資料照片/攝影:鄭宇騏)

畢琪350飛機配置追蹤雷達與紅外線熱影像儀,可執行長時間滯空及監視任務,增程型可由屏東不落地直飛東沙太平島。(資料照片/攝影:鄭宇騏)

在海委會2020年規劃成立海巡署航空分署之初,預計採購12架定翼機、8架旋翼機,並向行政院提出「籌建空中能量以強化海巡任務的可行性與必要評估」報告,即便監察院審計部認為,海巡航空分署的建立可協助執行海空監偵等「準軍事任務」,對於不友善的灰色騷擾,維持執法權處置彈性而非直接的軍事衝突,故持肯定態度,再就長遠的投資成本效益來計算,採高航程、久滯空的海巡空中巡邏機來分擔空軍昂貴的主力戰機監控任務,才是真正有效節省國家資源,惟因各相關單位反對而遭擱置,殊為可惜。

 

時光飛逝,距20年前海巡署成立時,非常有遠見的在隔年便完成飛行服務採購案,採「試辦委外」方式租用飛機,由貝爾412SP型直升機執行空中偵巡勤務,我國海巡署當時成為亞洲中僅次於日本與韓國,第三個進入三度空間立體作業的國家,遠遠領先南海周遭諸國,當然也包括了左岸的中國大陸,經過了20年後,越南海警引進了歐洲製造的CASA C-212型定翼機,擁有超過二千公里的航程,菲律賓引進了德國製造的EC-145型旋翼機擁有八百公里的航程,從2022年4月的現在看來,海委會空中偵巡能量「退步」已超過20年,當初的決策者應該相當後悔「沒有」比照民航局,堅持保有操作自身航空器的能量。

 

非常有趣的是在21世紀初期台灣厲行各項裁軍方案中,從2001年的精實案、2005年的精進案、2011年精粹案,隨後在在2014年的「勇固案」傳出降編、縮編或是精簡空軍松指部專機隊的定翼機規劃,隸屬於空軍的松指部專機部隊其實僅是個統稱,因為在實際編制上可以分為「座機隊」與「專機隊」兩個獨立單位,合計15架定翼機,「座機隊」下轄有編號3701的波音737-800以及編號5001的福克50雙渦獎定翼機,「專機隊」下轄有編號5002、5003兩架福克50以及編號1901~1912的11架畢奇1900C雙渦獎定翼機,座機隊顧名思義負責正副總統與閣揆的國內交通業務,專機隊則是負責一般政府官員的運輸,總數15架的定翼機隊算是相當龐大。

 

台灣目前有11架畢奇1900C雙渦槳定翼機。(湯森路透)

 

鑒於國債鐘不斷上升,反對的各部會不希望海委會增人、提高預算、擴編組織坐大,吾人均能理解,行政院期待縮減開支,也是意料中的事,若是能有「兩全其美」的開源節流方案豈不妙哉,海委會的海巡署航空分署所極力爭取的便是12架定翼機,恰巧空軍松指部專機部隊如欲裁編,第一個開刀的便是擁有13架定翼機編制的「專機隊」部分,反而「座機隊」的波音737-800尚須負責正副總統與閣揆的運輸業務幾無裁撤的可能性,若是能將原欲裁編的行政通勤用「專機隊」移撥海巡署航空分署,其實是相當合情、合理的措施。

 

其立論基礎有三,首先,海委會建立自己的航空編制,強化藍色國土的控管能力,對於高層不斷重申海洋立國的台灣有其必要性,特別是因應中國甫通過「海警法」利用「灰色戰術」,不斷測試台灣的反應能力與底線的當下。

 

其次,僅僅2020年12個月空軍便已出動近2,500架次戰機執行攔截任務,過了三年迄今2022年尚未能提出有效率的應對方式,當初行政院會議提出反對意見的單位無一能提出更有效的解決方案,事實證明是為反對而反對,所造成的後果是國防部第一線的主力戰機加劇損耗,從幻象2000、F-5E到F-16V均為了頻繁的攔截任務直接或是間接不斷消耗損失,當初投下反對票的部會實在有愧於這些飛官的家屬。

 

最後,依據情資透過聯合作戰指管中心(JOCC)協調聯合空中作戰中心(JAOC)來配合派遣「以慢制慢」的航空分署定翼機或是空軍的高速機,可大幅降低國家公帑的虛耗,以公務航空器15~20年的使用壽命粗估航空分署12架定翼機,每十年可以節省的國家預算可達上千億新台幣,不但物有所值更是超值,希冀懸宕已久的海巡署航空分署能儘早落實成軍,天佑台灣。

 

※作者為業餘自耕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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