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防部少將韓豫平(左1)2015年間因挪用加菜金2880元遭判4年半徒刑。(取自管碧玲臉書)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2015年間因挪用加菜金2880元,於2月14日遭依貪汙罪判刑4年半定讞,引發各界譁然。民進黨立委也曾於3月7日召開記者會替韓聲援,認為其「微罪重罰」,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花蓮高等檢察署訪談國防部後發現新事證,今天(13日)提出再審。
由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於2015年的漢光演習表現優秀,因此獲頒加菜金2萬元,經餐敘後剩餘的2880元韓豫平拿來招待部署的3名妻兒,因而遭控貪污罪,於2月14日經花蓮高等法院判處徒刑4年6個月。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曾於3月7日召開記者會聲援韓豫平,她指出當年林益世音貪污6300萬,輕判4年10個月,如今韓卻僅因2880元遭重判4年6個月,不符合比例原則,微罪重罰並不公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多名立委也在3月時質疑此案不符合比例原則,要求提出再審。
針對此案,花蓮高分檢今天表示,花蓮高分檢檢察官施慶堂訪談國防部主計局、陸軍司令部主計處長等人,取得新證據。當時國防部發下加菜金已經簽收領據,並認為指揮官具有加菜金分配的核定權,而主計單位對於加菜金如何分配沒有審核權,因此認為韓豫平案並無人受騙,僅核銷過程有瑕疵,偽造文書部分並沒有違誤。因此高分檢經研究後認為具有法律討論的空間,提出再審。
法律制度再審制度是進行「事實審核」,由於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因此實施再審制度,也邀請國防部針對加菜金、軍眷定位函覆說明不明確的部分,進一步提供資料參考並進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