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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27kg馬達砸頭!跑馬拉松變「失憶男」 二審判國賠927萬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2年04月13日 14:27:00
陳男2017年參加公益馬拉松,經過北市麥帥二橋下時遭馬達砸中。圖僅示意。(取自pixabay)

陳男2017年參加公益馬拉松,經過北市麥帥二橋下時遭馬達砸中。圖僅示意。(取自pixabay)

陳姓男子2017年參加「台北渣打公益馬拉松」活動,卻在跑過北市麥帥二橋下時,突然遭天外飛來重達27公斤的抽水馬達擊中頭部,送醫後雖然撿回一命,但卻有功能性失憶、認知功能障礙等後遺症,陳男事後對北市府工程處提起國賠。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有疏失,一審判決國賠陳男915萬元;上訴二審,高院改判賠償新台幣927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台北渣打公益馬拉松」活動在2017年的2月12日舉辦,48歲的陳男按照主辦單位規劃的路線,慢跑經過台北市麥帥二橋橋下時,因橋梁工作平台車上的27公斤重抽水馬達未完全固定、從10公尺高的橋上墜落,陳男慘遭馬達擊中。

 

事發當時,陳男經緊急送醫治療,雖然撿回一命,但除有頭部外傷併腦震盪及顱內瘀血、頸部、顏面部及肢體多處撕裂傷及擦傷、頸椎滑脫、甲狀腺出血囊腫,以及牙齒有多處斷裂外,事後更出現腦部功能性失憶、認知功能障礙等傷害與相關後遺症。陳男認為管理馬達的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有疏失,提出國賠訴訟,並求償新台幣1073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時,北市府新工處指出,是廠商並未將馬達綁好,其對管理馬達並無疏失,且陳男經過治療後已經康復,甚至還參加多個馬拉松比賽,並無起訴時所稱的各種傷害,拒絕賠償。

 

法院經過調查後,認為北市府對於管理公物確有疏失,必須負擔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北市府須國賠915萬元。案經上訴,經高院二審,認定陳男提出的賠償有據,北市府仍有疏失,並改判賠927萬21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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