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不滿鄰居社區幫狗梳毛勸說無果,嗆「我袂放妳煞」遭告上法院最後獲判無罪。圖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男子,因為不滿鄰居常常在社區中庭梳理寵物狗,並讓狗毛隨處亂飄,造成男子妻子因此精神受創、女兒也有過敏性氣轉,男子多次好言相勸鄰居都未改善,氣得對鄰居怒嗆:「我袂放妳煞(我不會放過妳)!」遭鄰居提告恐嚇。士林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為男子的說詞難認有恐嚇危害安全之罪,最後判男子無罪。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與妻女住在新北某處社區,但鄰居吳女與其姪女,常常在社區中庭梳理家中寵物犬的毛髮,造成狗毛四處飄散,讓李男十分不滿,更因此與吳女2人發生口角,盛怒之下脫口而出:「我老婆以後如果得那個憂鬱症齁,我袂放妳煞!」遭吳女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堅決否認有出言恐嚇,坦言雖然確實有說出「我袂放妳煞」之語,但只是想表達要循司法途徑解決,並沒有要加害或做出任何不法事情的意思;李男也說,中庭紛飛的狗毛讓妻子幾乎精神崩潰、女兒也患過敏性氣喘,他屢次向吳女及其姪女反映,但對方態度不佳、且依然故我,他氣不過才會與對方發生爭執。
而吳女則反駁,李男的確曾請她不要在社區中庭處理狗毛,她已明確向李男回覆:「社區沒有規定不能在中庭幹嘛!」且李男曾報警找環保局處理,事發當天也有找里長協調,自己也是不堪其擾。
法官審理後認為,單純就「我袂放你煞」的意思是表達不會善罷干休,而李男與吳女兩人比鄰而居,失睦已久,導致因紛爭以言詞反唇相激,但未達恐嚇罪導致生畏怖心的程度,李男所說的不足認為是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項的惡害通知,因此難認有恐嚇危害安全之罪,經複查無積極證據證明李男犯罪,因此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