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將在2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但因同婚議題社會共識仍有爭議,無論結果如何,都將成為台灣婚姻平權的里程碑。圖為反同團體上凱道遊行。(攝影:蘇郁晴)
同婚釋憲將在2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不管結果如何,將成為台灣婚姻平權的里程碑,這也是首次戰場延伸至司法院。但開庭前,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接受《上報》採訪時,表示台灣大法官經常受到政治力影響,同婚這樣的重大法案,「卻會因為政治版圖轉移,而讓大法官有不同解讀,」且言詞辯論上,只有同運方代表,這樣的公正性令人質疑。
曾獻瑩受訪時點出,同婚議題在社會上的共識依然不足,大法官應該要聽聽做為父母的反對聲音,並質疑明日言詞辯論的正當性。指法庭上的聲請人祈家威、關係機關如:內政部、法務部和萬華戶政事務所,名單開出來,只有同運方的聲音,懷疑程序是否能公平、公正的達成言詞辯論的效果?
明日(24日)的同婚釋憲召開言詞辯論,將由祁家威將負責開場引言及結語,曾獻瑩說,站在憲法角度,祈家威是反方,但正方卻沒有一個代表能在庭上發表觀點,過去大法官釋憲的案件中,都曾經有關係機關扮演正方或反方角色,但名單中的的萬華戶政事務所真的有代表性嗎?「更別提法務部至今仍沒有一套完整的論述。」
下一代幸福聯盟成立於2013年,當時多元成家草案在10月送入立法院一讀,同年11月30日,下一代幸福聯盟號召不少人齊聚凱道抗議,曾獻瑩當時就參與其中,以保護下一代教育不被破壞為宗旨,積極投身反同運動。
開庭之前,曾獻瑩有兩點訴求要跟大法官說明:
一、一男一女婚姻定義違憲與否,不該只以「同性戀性傾向先天與否」作為唯一考量:
同性婚姻對公共利益產生的危害、兒童最佳利益之衝擊,以及對社會、教育、文化帶來的震盪亦應納入評估。
二、支持同性婚姻的研究報告有受政治正確操弄之虞,請大法官審慎判案!
因此,待憲法法庭進入事實調查程序後,幸福盟提醒大法官:有心人士要製造出「同性戀性傾向是先天因素」「科學家找到同性戀基因」「性傾向不可能改變」「同性伴侶領養小孩對下一代完全無害」的結論不難。懇求大法官勿因一時的「政治正確」,做出不利國家未來發展的解釋。
「同婚會因為政治勢力不同,而有不同解釋,這樣不夠公正、客觀。」
《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 曾獻瑩
挺同代表祈家威已經是第二次釋憲,第一次則是在2000年9月,從1986年開始,超過30年的時間都在與法律制度搏鬥。在曾獻瑩看來,該討論的焦點應該是第一次釋憲案時,大法官為何無故撤案,這當中耐人尋味。
「台灣大法官是受到政治力影響的,因為他們不是終身職,而是由總統來提名。」曾獻瑩認為,美國大法官是終身職,總統對大法官的影響幅度有限,但反觀台灣,每換一任總統,大法官就會隨政治版圖而移動,上一次祈家威聲請釋憲卻撤案,當時的大法官是由馬英九所提名,而第二次釋憲,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七名大法官中,就有五位是表達挺同婚的鮮明立場,「同婚會因為政治勢力不同,而有不同解釋,這樣不夠公正、客觀。」
提到同婚所帶來的影響,曾獻瑩認為「孩子的價值觀容易錯亂」。他說,孩子就像一張白紙,他們的婚姻教育觀念,來自自家庭、媒體和學校教育體系孩子很容易模仿跟學習,「灌輸他們同志的思想,思想產生行動 行動變成習慣。」
「但他們根本還來不及認識自己。」曾獻瑩說,下一代幸福聯盟始終關注的,是同婚對孩子教育的影響,教科書告訴他們,自己的性別光譜能夠任意改變、性別認同可以任意轉換,這樣反而會誤導小孩子,產生性別認同的錯亂。
曾獻瑩認為,我們應該先教導小孩認識自己的性別、肯定自己的性別。大部分的父母,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自然發展」,不是「被引導發展」。
提到立專法還是修民法,曾獻瑩說,下一代幸福聯盟的立場,始終認為要堅守婚姻價值、一男一女的家庭,是最適合台灣的。「在我看來,修民法跟專法道理是一樣的,只是不同手法而已。」他認為,我們對教育、下一代的影響是中沒有一個評估報告。
跟祈家威一樣 曾獻瑩也批評法務部
到目前為止連一套版本都沒有,「你看所有的立法過程當中,台灣如此重大的立法法案,竟然沒有法務部的備案這是不健康的程序。」曾獻瑩認為法務部是害怕被攻擊、被貼標籤,尤其社會上已經形成一種反同就是歧視的氛圍,這樣不利同婚議題的討論,盼大法官不要因此而受到影響。
從同婚議題討論至今十幾年,曾獻瑩說,他覺得社會上還是沒有一個共識,依舊停留在街頭式的抗爭,不是理性對話,在這樣的狀態下,「同婚法案衝太快了。」例如,親等關係是怎麼計算的?財產繼承是怎麼規範?人工生子與代理孕母是怎麼樣的配套措施?這些都被社會大眾所忽略,不是一直往前衝才是自由與平等。
【同婚釋憲系列報導】
【鑑定意見書】
【推薦熱門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