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盤查,人民接受與否,不只是基本價值觀念問題,但如何拿捏分寸和認同,警民有得磨合。(攝影:李隆揆)
這是一顆柚子樹(如下圖),五年前初夏,我與妻在田埂邊的小土地公廟邊,一同種下,祈望伯公保佑孩子,平安健康長大。
昨夜睡前,花了些時間在臉書上,嘗試解說有關「警察是否可以任意執行盤查」一事的道理與法律基礎,給一位不相識的臉書留言者聽。結果,還是錯用我的時間與耐心,本來以為是對方「不懂」,後來發現根本是「不想懂」。
有人是「不懂」,有人是「不想懂」,有人是懂但不想面對。
內政部葉部長是我所尊敬的法律學者,法務部邱部長是我認為一位正派溫和的老朋友。睡前看到他們針對李永得遭遇盤查一事的發言,卻讓我幾乎難以入睡。
以他們的法學素養,當然不會不懂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35號解釋文的精神、內容與背景。再以過去他們對人權議題與價值的認同,怎麼樣也不該講出昨天那番話。(對柯P我就沒這麼嚴苛要求了,因為他嘴巴講的話,往往反映的就是他腦袋的想法)
我整夜在想,是怎麼樣的因素,讓明明都是優秀的一時之選,在進入組織後,卻遺忘了最基本的堅持。這裡當然存在著個別人的問題,但更關鍵的是整個系統的問體。
系統裡存在著不同部門、不同利益、不同價值、不同的行為者,他們彼此影響、彼此依賴、也隱藏著各式衝突,因此組織內會漸漸發展出一套文化與規則,去調節、整合、約束這些相互關係。
我們現在看到的組織文化,正是一種「不要有爭議」、「不要得罪人」、「平靜就是福」的氣息瀰漫,這與傳統中國式官場的為官之道十分吻合。只求平靜無事,不帶領國家進步,是我們花那麼多時間力氣追求政黨輪替的初衷嗎?是那麼多優秀人才聚在一起的目的嗎?
回到此議題核心,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可能性,是所有民主國家維護人權最重要的部分。在野時期,民進黨以此起家,2000年第一次執政,也正式宣示「人權立國」之價值。如今,也持續高唱人權價值的優先性。
對許多人來說,今日台灣與中國之不同,無法接受合併一國的重要原因,正是怎麼跟一個毫無人權觀念的國家合併呢?
我在幾年前的文章就說,警察濫權盤查的問題:
第一:不是個別員警的問題,是整體國家警察人權法治教育的問題。不必怪罪個別警員,是主其事者要負責(從內政部長依序往上推)。
第二:這不是個別縣市的問題,也不是現在才發生的問題,一直都這樣,一直沒改變,是集體式、結構性、長期性的問題。
第三: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個小問題,這是基本價值觀念的問題,當你發現整個警政系統都是這樣想時,問題不嚴重嗎?當你發現社會有一大群民眾,都還不知道自己作為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甚至還指責捍衛公民權利的人,或是持續強化應該被打破的錯誤觀念時,要帶領國家進步的諸君,能不慎重嗎?
這顆柚子樹,五年前種下時,十分幼小孱弱,今早看見他發出嫩葉,枝幹變粗,心裡充滿喜悅。衷心期待,人權立國的觀念,有一天也能在這片土地扎根,昂然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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