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言詞辯論庭將於24日上午9時開始。(攝影:李昆翰)
史上頭一遭,為審理男同志祁家威、台北市政府所提的同婚釋憲案,憲法法庭將於24日上午9時展開言詞辯論,過程將在司法院網站直播。由6位鑑定人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鄧學仁進行言詞辯駁,預計將於12時15分結束。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北市府代理人廖元豪、法務部代表部長邱太三都將出席。
辯論庭首先擔任審判長的大法官許宗力說明程序:第一、請聲請人及關係機關陳述辯論要旨,不超過10分鐘;第二、交互詢答不超過2分鐘,答詢各不超過4分鐘;第三、聲請人或關係機關向鑑定人詢問,各不超過2分鐘,答詢各不超過4分鐘;第四、休庭20分鐘;第五、由大法官詢問聲請人、關係機關或鑑定人,答詢時間各不超過5分鐘;最後,聲請人及關係機關再到發言台陳述,各不超過5分鐘。
聲請人祁家威表示,他等了41年6個月24天,醫學上同志是正常的人,婚姻的需求也是對的,對的人要做對的事有什麼不可以?接著由代理人許秀雯律師述說,她認為基於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的理念,應讓同志辦理結婚。
許秀雯律師主張:「同志伴侶法就不是婚姻,婚姻不是具體權力的總合,還代表在文化上的意義,牽涉到表議自由。反對方以自然生育為反對理由,生育這件事情,事實上就一直是歧視的根源;對於女性、同志就是很深層的壓迫,這件事的本身是對人性尊嚴的反對,與憲法價值不相容,因此希望大法官可以參酌外國的釋憲經驗,如南非的經驗,一個隔離但平等的方案,很難通過合現行的要求,很容易次等化跟邊緣化同志的處境。」
指訂代表戶政司長張琬宜依據多次法務部函覆婚姻由一男一女成立,基於政府一體 ,結婚須符合民法之,因此尊重法務部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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